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判缓刑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被判缓刑能开除吗

我们发现有的罪犯在判刑的时候被判了缓刑,然后就暂时没有执行刑罚。但有的罪犯却没有被判缓刑,因此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就会收监执行所判刑罚。这是因为判缓刑有具体的适用条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缓刑能开除吗
缓刑是指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消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单位能否给予开除等行政处分问题上认识不一。如某公司出纳程某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在交由其所在公司考察期间,该公司对程某作出开除公职处分,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70条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在考察期间所在单位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给予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所以,某公司对程某的处分是正确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对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单位在其缓刑考验其内,不应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故某公司对程某的处分是不妥当的。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理由是:《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这是法律的一种特殊义务。所在单位应认真履行,不能为了“卸包袱”,而对本单位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作出开除处分,一推了之。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中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消,安排不任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内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满期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这就是说,对程某这样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单位首先应安排一定的工作,发给一定的工资,并根据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实际表现,最后作出行政决定。这与《刑法》第70条规定精神是一致的,而某公司对法院宣告程某缓刑后,在考验期限内作出开除工职的决定是不正确的,决定程某缓刑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该公司进行解释,使之纠正其错误决定。
二、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人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旨再危害社会。其中1和2比较容易理解,3相对来说较复杂,这要有主审法官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各种情节来认定,比如,犯罪情节、悔罪情节、及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法官对过失类犯罪考虑得较多,因为这类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大,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伤害罪等,而对故意类犯罪使用的较少,因为这类案件一般刑期较重,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又较大,但也有些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的;贪污数额较少的;盗窃的等。因此可以看出是否适用缓刑主要看犯罪行为是否交情,悔罪表现等。在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相信您都清楚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了吧。其中缓刑仅仅适用于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对于判其他主刑或者附加刑的罪犯,一律都是不能适用缓刑的。当然,适用缓刑也有考验期,这就要求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关的规定了。


·窝藏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将窝藏罪与包庇罪是规定在一起的,视为一个选择性罪名,但毕竟窝藏罪与包庇罪是两个罪名,因此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自然具体的内容就一样。不过在最终的量刑处罚上面这两个罪的规定却是一样的,那到底窝藏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窝藏罪的概念是什么 窝藏、包庇罪,是...


·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怎么处罚?
      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怎么处罚?凡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制造枪支、销售枪支数量大的...


·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之外,还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在一些生产活动中,如果由于个人的行为导致了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就会涉及到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那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说明。 一、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构成犯罪。但其实信用卡诈骗罪当中包括了较多的行为,而针对不同的行为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使用伪...


·关于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犯罪
      关于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犯罪网络诈骗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网络的形式进行骗取他人的财产,这其实也是诈骗的一种新形式。众所周知,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诈骗数额较大的,将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犯罪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你的生活有所帮助和了解。 一、网络诈骗...


·失火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这点与放火罪不同。放火罪属于故意犯罪,自然情节要更为严重、恶劣一些,因而《刑法》中关于放火罪的量刑规定就要比失火罪的重。那么我国对失火罪法律规定是怎么的呢?司法实务中又该如何认定失火罪。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失火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一...


·故意伤害未遂算犯罪吗?
      故意伤害未遂算犯罪吗?算犯罪的;1、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以结果的是否发生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既遂,如果没有结果的发生当然成立未遂。2、你所说的例子在刑法上称为不能犯未遂。3、既遂根据伤害结果等因素进行量刑,未遂一方面比照既遂,另一方面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手段等因素进行考查,如果情节显著轻...


·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并...


·拘役和拘留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拘留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


·赌博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一、赌博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多久?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多久?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