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多久

关于缓刑多久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是多久。毕竟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的考验期之后,那么才不用执行原判刑罚。那究竟实践中应该要怎么确定缓刑的考验期呢?而法律中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届满之后又该怎么办?下文是对这两个问题作出的详细解答,请阅读了解。

一、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二、缓刑多久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
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 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 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才能知道罪犯在哪段时间内需要认真遵守相关规定。而法官在确定缓刑的考验期是需要结合所判的主刑和具体的刑期进行,其中要求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低于2个月,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则不能低于1年。


·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
      一、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立案 (一)自诉案件的种类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


·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吗?
      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吗?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但是必须符合我们国家取保候审的条件,拘留所签到时间到是不可以出来的,只有在期满释放或者取保的情况下才可以出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保释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则可以保释,那么在拘留时有应该做些什么呢,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


·刑事法庭调查顺序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分别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提出自己无罪...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盗窃路面井盖行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按盗窃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


·诬告罪赔偿金额是多少
      诬告罪赔偿金额是多少诬告陷害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罪名,但是一旦发现是故意诬陷使得被诬陷人造成损失该如何?由于诬告陷害罪的主观意图比较明显,如果被错认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被诬告,肯定是需要赔偿,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制度对此赔偿的具体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


·刑事案件申诉都能受理吗
      不能,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4)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


·多少钱才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物的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定罪还是在量刑的时候,都是需要实际考虑到诈骗数额的。换言之,在诈骗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情况下,可能不认定为犯罪。那实践中究竟多少钱才能构成诈骗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多少钱才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罪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发现,单位多人都共同参与贪污,构成共同贪污罪。肯定我国法院会对共同贪污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依法进行定罪量刑,但是由于涉及共同贪污罪,在针对个人数额的认定上是需要区分开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对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才会判处死刑。当然,在一些情况下也能对犯罪分子免除死刑。那具体说来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


·最新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
      虽然在《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现实中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就导致了在不同的地方盗窃的数额不同,最终处理结果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各地对盗窃罪的量刑幅度规定不同,下文中我们带来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17,帮助你了解河南省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