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因工作受的伤即为工伤,受到伤害的人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原因,轻重等依据来得到一些赔偿,但是也要有一些鉴定标准和手续流程要走,接下来就是关于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需准备并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领取),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工伤(亡)事故快报表、书面劳动合同、工资表、出勤记录、出入证、其他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两人以上的证言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工伤认定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工伤认定的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工伤认定的作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以上解答从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等多方面为您做出了解答,为了使您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不懂的情况下去咨询在线律师服务,以上就是关于江西省工伤认定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解除声明要写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声明要写什么? 一般会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写明当事人的信息以及解除的原因。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


·什么情况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没发工资先扣社保合法吗?
      没发工资先扣社保合法吗? 一、没发工资先扣社保合法吗? 从我国颁布的相应的法律政策中可知没发工资先扣社保是不合法的。社保不应单独扣除,而是应当随着当月的薪资扣除之后进行发放,如果有用人单位以此为借口进行社保的拖欠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 二、无故被公司克扣工资...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您都知道建设一个工程师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来的,特别是一些合格证、许可证,在建设工程中是需要很多方面配合的,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就是对整个工程的最后一道检验审核,所以我们要按照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料和记录,那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在建的、建成的、拟建设的建筑工程。而在这些建筑工程的实施中,其中重要的一项工程便是消防工程。对于消防工程这种关乎我们切身安全的工程,我们其实知之甚少,在购房时通常也没有深入考察房屋的消防安全。接下来就让我们...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接班问题受到...


·领取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受伤害时,应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领取工伤认定结果后,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劳动者应该如何寻求救济。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工伤死亡法人有没有责任
      工伤死亡法人有没有责任 一、工伤死亡法人有没有责任 工伤,如果不是重大事故罪,则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单位或社保部门应当赔偿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


·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我们通过劳动来挣得自己生活下去所需的费用,从而安身立命。现如今,国家制定的劳动相关的法律也越来越完善,那么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通州区的人们一定很想知道吧,那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样进行劳动仲裁的呢? 一、劳动仲裁法...


·员工刚转正辞退要补工资吗
      员工刚转正辞退要补工资吗?刚转正辞退的话不需要补工资,但需要结算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