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侵占罪的不作为概念是怎样的,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发展史可以看出,侵占罪自古以来就有,发展到今天,侵占罪是以以负有返还,但是以依旧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即属于一种不作为罪名。不少公民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该如何理解侵占罪的不作为,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如何理解侵占罪的不作为?
学术界通常将侵占罪客观方面表述为三部分内容: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许多学者将非法占为己有作为侵占行为本体予以阐述,也有的将非法占为己有和拒不退还或者交出作为侵占行为的两个组成部分,并且在论述中都反映出他们将侵占罪的行为方式认可为作为的方式。笔者认为这是对侵占行为的误解,侵占罪的行为是应当履行退还或者交出的义务而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不作为,而不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的积极的作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消极地不履行法律所要求或期待的行为。不作为违反的是刑法的命令性规范,即当为而不为。分辨作为还是不作为要看到行为的本质,而不仅仅是看行为的表面现象。通常情况下,不作为不是没有任何行为,而是没有履行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且在实践中,不作为行为多数是以作为的手段来体现的,如遗弃罪,行为人可能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或者小孩带到外地或者无人处弃置,但带往他处这一手段本身并不是遗弃罪的行为本体,而只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作为行为的一种手段;再如偷税罪,其法定行为是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不作为,而不是纳税人采取的诸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行为手段。侵占罪也是如此,刑法对于侵占罪的规定本质在于要求行为人履行归还他人之物的法定义务,而不是禁止作为侵占行为前提的对他人之物的占有。在侵占罪中,行为人对物的占有是合法的,行为人可能采取种种手段将占有之物的状态予以变更,如置于无人发现处,转移他处等等,但这种物的位置状态的改变并非是侵占行为,它也有可能是代为保管人或者物之拾得人对物的一种保护措施。只有足以表明其不履行归还义务的不作为,才是侵占罪的行为。一般来说,从对他人之物的合法占有到对他人之物侵占行为的成立可能经过如下阶段:第一,行为人对于代为保管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占有是一种合法的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是行为人有退还或者交出的义务的前提,而退还或者交出义务的来源一般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例如,《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而行为人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代为保管,如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行为人就负有返还的义务。《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根据民法上遗失物与遗忘物同一说,将拾得的遗忘物、埋藏物归还失主或者所有人作为一项法定的义务,就是对该条规定的当然解释。第二,行为人一旦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占有的客观状态可能改变,也可能不改变,而占有的客观事实因为介入了行为人主观恶意即转变成为一种非法占有的事实。此时只反映出行为人主观上有拒不履行归还义务的目的,而没有表现出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此行为仍然属于民法上调整的范畴。第三,只有当行为人以某种方式表明其拒不履行退还或者交出的义务时,其侵占行为才能成立,才有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二、侵占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最为一种作为一种不作为罪而存在的,对于触犯了侵占罪的不作为,最少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本罪是属于自诉罪,只有告诉才能得到救济。


·传销罪商品认定是怎样的
      传销罪是一种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名的,实际是引诱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者是欺骗加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然后通过参与人数的逐步壮大来从参与者身上捞取利益,按照顺序分成不同阶级,以不正当的手段控制参与者,传销罪商品认定是怎样的呢? 传销罪商品认定   《意见》第3条明确了刑法第224条之...


·信用卡诈骗罪进监狱判几年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快速完善,现在人们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可以接受超前消费,信用卡则成为了这些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遭遇到信用卡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罪进监狱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 根...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同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造成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均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会让很多人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混淆在一起,认为只要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今天,我们就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来为您做一下介绍。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


·出租银行卡属于什么罪
      出租银行卡违反了银行卡相关法律制度,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


·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后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1、尽快自首 根据我国《刑法...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


·贪污罪规定判几年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处罚还是要根据犯罪的金额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听到那些地方文物又被涂鸦的新闻。因此,为了保护名胜古迹,我国制订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于这一犯罪,广大群众接触不多。有人会问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


·法律上规定假想防卫是犯罪吗?
      法律上规定假想防卫是犯罪吗?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但可以构成过失犯罪,也可能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不同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不同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涉黄一般拘留在哪里
      涉黄一般被拘留在看守所,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