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故而我国现行法规定,与工程相关的各责任主体,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防范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但是在实践中,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旧屡见不鲜。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一、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二、工程质量通病
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
三、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较多,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重大质量事故又划分为: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和四级重大事故。具体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质量事故常见的成因
1、违背建设程序;2、违反法规行为;3、地质勘察失误;4、设计差错;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7、自然环境因素;8、使用不当。主要有工程质量缺陷、质量通病以及质量事故三大类,其中质量事故的危害性是最大的,故而若工程在使用工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发生了人员损伤等事故的,建设单位需要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


·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很多在工地作业的劳动者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出现伤残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以弥补自身时间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很多劳动者不太熟悉法律是如何对赔偿进行说明规定的。那么,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小腿粉碎性骨折的伤残鉴定 ...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工资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


·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 一、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 一旦建筑物的质量出现问题,我们首先就需要查明质量产生的原因,进而确定应对该质量问题的成因承担责任的责任主体。 比如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行业标准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是责任...


·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
      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 一、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每一项工程完成之后都有他自己的标准来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才会投入到市场运行当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的是水利水电这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是一项技术工作。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水利水电...


·员工合同期满继续工作未签合同的权利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


·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员工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所以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工伤认定,自然的是需要被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应该具备一些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那么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一、工伤...


·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单方认为劳动者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是无效的,需要申报工伤认定,由相关的机构认定为工伤才行,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保障。那么,劳动者受伤后,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呢?对于申报工伤认定的主体来说,应该如何申报工伤认定?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的描述。 一、谁...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去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请求裁定用人单位给职工补缴工伤保险,同时要向单位索要赔偿。正常的用人单位是...


·疫情期间延迟复工可以抵扣年假吗
      应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人社部就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发布了通知,通知全文如下: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