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会减刑多少

要是对罪犯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话,意味着此时他所触犯的罪名比较严重,同时具体的犯罪情节也是不轻的,因此才会作出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那在服刑期间,如果罪犯想要减刑的话,此时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会减刑多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般会减刑多少

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靠减刑最多可以减到一半。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以下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2、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实践中,对于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幅度与对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幅度是不同的。其中法律中明确规定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同时在减刑之后实际的服刑期间是不能少于5年的。

·砍伤恶犬涉及怎样的犯罪
      有的人在城市中违反相关规定会养一些大型的烈性犬,同时自己也没有对烈性犬严加管束,导致烈性犬外出咬伤他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砍伤恶犬的话,那么是否会构成犯罪呢?要是构成的话又是涉及怎样的犯罪?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砍伤恶犬涉及怎样的犯罪 从警方对被砍伤的狗的价...


·对于盗墓未遂案怎么判刑?
      对于盗墓未遂案怎么判刑? 一、对于盗墓未遂案怎么判刑? 这要看案件的情况才能进行决定; 已经准备了工具,查看了地点,制造了条件,但是还没有具体实施盗窃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跑掉的四人同上,如果这四人在警察找到之前前去投案自首的话,一般会免于处罚。 ...


·刑事案件中预备犯罪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中预备犯罪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预备犯罪什么意思? 预备犯罪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何谓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呢?我国法律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


·对于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实现了犯罪目的,为犯罪既遂,未实现犯罪目的则为...


·在我国管辖枉法仲裁罪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基本上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并且我国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在网上都可以查询到的,因此在审叛在进行过程当中,如果有枉法仲裁的话,我国公民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相关人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管辖枉法仲裁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我...


·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犯罪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发案率呈现上升的趋势,为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人们在遭遇到这类犯罪时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有这样犯罪人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减少网络诈骗犯罪的数量。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那个罪重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的规定,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査,搜査,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