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无锡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赔偿的,双方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认定是有期限的,期限在法规中有着严格的规定,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从而来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无锡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无锡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

一、医疗费(保险基金)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单位):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交通费、食宿费(单位):按单位因公出差标准

注:到统筹地区外就医需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因残辅助器具费用(保险基金,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单位):用工资福利待遇

注:需有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超过12个月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且延长不得超过12月

六、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间(单位):

2、定残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保险基金)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七、伤残补助金(均为一次性支付)

1、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保险基金)

①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②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③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④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2、五级、六级。保留或解除、终止。解除、终止需职工本人提出。

⑤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⑥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3、七到十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⑦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⑧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⑨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⑩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八、伤残津贴

1、一至四级。由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①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②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③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④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注: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伤残津贴发至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不得低于伤残津贴标准。

2、五级、六级。保留或解除、终止。解除、终止需职工本人提出。

a、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b、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支付)

⑤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

⑥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

3、七至十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无伤残津贴

九、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至十级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①五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4(系数)×月工资

②六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2(系数)×月工资

③七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1.0(系数)×月工资

④八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8(系数)×月工资

⑤九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4(系数)×月工资

⑥十级,(预期寿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0.2(系数)×月工资

同时患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注:月工资是指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年龄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20周岁以下36302418126

20-30周岁30252015105

30-40周岁2420161284

40-50周岁181512963

50-55周岁12108642

50-60周岁65432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五至六级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为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七至十级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接触劳动合同。

十、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保险基金)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亲属为由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

①配偶每月40%

②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③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①②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注:抚恤金总和不得高于职工生前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一至四级伤残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工亡对待。

事故发生之后要及时的像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部门的认定之后按照不同的受伤程度将会给与一定的赔偿,来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从而来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自己的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这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及时的进行工伤伤残的鉴定,工伤伤残一般分为十级,级别由于受伤程度的不同,那么2017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伤残鉴定...


·该怎么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
      该怎么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这也是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作为员工也是享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不过要是员工听从了单位的安排而加班的话,此时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那该怎么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该...


·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大楼高驻,所以工地也就越来越多,在工地的伤人事件也越来越频发。尤其是工地高空坠物防不胜防。严重的还会导致人身伤害。所以您对于高空坠物的理赔程序也越来越关注。那么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该怎么办?怎么向有关部门申诉。 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


·一、在我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日期?
      一、在我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应该是从实习期开始的第一天就算起。而不应该是转正以后。二、其他法律规定没有什么永久期限的劳动合同估计你问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说这样的合同没有到期一说或...


·辞职后失业金怎么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辞职后失业金怎么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


·老板扣童工工资是否合法?
      老板扣童工工资是否合法? 不合法的;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已经发生的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报酬。 非法使用童工,且拖欠工资,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处罚,...


·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
      我们您都知道,有着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参与的案件在判决时,法官们都是会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条件去判定该人是否符合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那么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


·一、河南开封工伤认定都包括什么?
      一、河南开封工伤认定都包括什么?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护理费 5、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二、河南开封工伤认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


·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但是江苏省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际上对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以及和工伤鉴定相关的行政单位都是具备约束力的。所以身处江苏的劳动者,如果将来有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可以先了解一下江苏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总会进行合同的签订,即使这样在施工的过程中
      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总会进行合同的签订,即使这样在施工的过程中仍然会出现纠纷。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黑白合同不一致的时候结算方式的纠纷等就是争议的焦点,那么出现这些情况如果诉讼到法院,法院如何裁定呢?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施工争议焦点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