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隐瞒双重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怎么办?

员工隐瞒双重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怎么办?

(一)、核心问题

A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通过网站可以查到甲公司从2009年12月至今给A缴纳的社保明细。A从2013年8月来到乙公司工作,从事仓储搬运类职位,属于临时工范畴,未签劳动合同。

(问题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遇到特殊情况时仍需具体分析)

(二)、处理原则

1、保护劳动者权利和合法权益是核心原则,举证责任更多的被分配给用人单位。

2、在劳动关系基本能确认的前提下,实践中会倾向于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行事。

3、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尤其是公司入职等流程不够完整时,会产生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

(三)、法律法规

1、《劳动法》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四)、问题分析及实务操作

(1)劳动关系存在与否

按照通常情况判断,基于法律对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在有工资记录、工作邮件、考勤、他人证明等的情况下,被认定为劳动者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较大。

(2)乙公司行为的性质

1、乙公司与A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等于劳动关系不存在,其未签合同行为与未缴纳保险行为本身存在法律问题。

2、乙公司在A入职时,未要求其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A没有义务主动告知乙公司其由甲公司缴纳保险。

(3)实务操作

1、由于双重劳动关系多出现在劳动者需要兼职、另外工作赚钱、不满现状等情况下,如果能保证两份工作不冲突、不需全职且征得公司同意,完全可以同时存在,只是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合同类型与具体约定的条款。

2、乙公司如果想继续留用A,且发现两份工作存在时间冲突等情形,可以让A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乙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乙公司缴纳保险。

3、乙公司认为A完全可以胜任两份不冲突工作,则可以让A与乙公司重新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与甲公司的工作不能产生任何冲突。

4、如果A在乙公司是全日制8小时工作制,乙公司基本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造成严重影响”解除劳动关系。

5、乙公司如果想要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书面或录音方式向A提出通知,要求A限期解除与甲公司劳动合同,如果A拒不解除,则乙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6、A与乙公司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由乙公司支付一部分补偿金。

7、如果乙公司强令解除,则A提出申请时,确认其劳动关系存在并要求乙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能性较大。

(五)、如何避免出现此类情形

为了预防此类情形出现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不必要损失,HR要特别注意:

1、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主动要求劳动者提供之前的工作经历及相关离职证明。

2、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局面。

3、协商解决问题

俗话说好聚好散,遇到问题时尽量协商解决,切记不可采取过激手段。

4、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倾斜保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除非劳动者的不良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主动支付经济补偿金其实更能体现一个企业的人文关怀。

5、签订非全日制合同

劳动者在不影响原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进行工作并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公司需要怎么办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双重劳动关系是违法行为,需要严厉避免。相关公司可以采取协商解决、签订全日制合同等途径加以避免。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网咨询双重劳动关系的相关律师。




·诈骗团伙员工要怎样定罪
      需要根据员工是否知情来定罪。员工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因而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


·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首先,根据上文工伤鉴定标准,骨折工伤应当属于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参考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工程建设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这也是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要求。建设工程只有符合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的、经过验收合格的,才可以被投入使用,只有工程合格了,才能够对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因此工程在建设中就要注重质量,在施工中要严格依照质量要求进行。当然,如果工...


·签署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吗?
      现在很多农村居民家里都有面包车,在没有农活的时候农民会出去承接一些运输的活,这时他们会和运输公司签署一份劳务合同,确定好劳务报酬、结算方式等。在这一点上,和建立劳动关系非常相似,那么签署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给您分析分析。一、签署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


·哪些情形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吗?
      我们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达成意见一致时,就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从而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不过,国家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在法律上规定,双方可以就具体的情形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变更。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哪些情形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吗的内容,希望给能够帮助到您。 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内容 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 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


·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
      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用人单位就与职员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单位的经营者为了使公司的经营利益得到保障,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只要是该公司的职员,就应该要遵守该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
      2200底薪如何算工资?2200底薪,应当在扣除公司代缴的社保待遇后来计算工资,另外还可以由用人单位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奖励工资待遇。工资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


·劳动合同包括什么事项,有哪些
      实践中,劳动合同是证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而法律中也具体规定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相信您也比较清楚。但具体说到劳动合同的内容,您知道劳动合同包括什么事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包括什么事项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