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公款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因此如果挪用公款是会构成犯罪的,同样的工伤保险基金也不是属于私人所有,因此不能够擅自挪用,那么挪用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被挪用的基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人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二、定义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筹集的资金。

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主要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遵循的原则

一方面必须保障伤残劳动者的基本需要,如:劳动者的医疗服务、手术治疗费、短期生活费、长期怃恤费以及遗属怃恤费等。另一方面,基金来源及费率标准是否可行,既要体现公平,对于不同风险程度的用人单位征收不同的保险费,又要考虑用人单位和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应出现企业因缴纳保险费而被迫提高产品价格,市场竞争力下降的现象。

特点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制性。即工伤保险费是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征收的一种社会保险费。具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共济性。即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不管该单位是否发生工伤,发生多大程度和范围的工伤,都应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基金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缴费单位不能因为没有发生工伤,没花费工伤保险基金而要求返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不应因单位发生的工伤多、支付的基金数额大而要求该单位追加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只能在确定用人单位下一轮费率时适当考虑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情况。

三是固定性。即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费率的基本原则。在征收时,不因缴费义务人的具体情况而随意调整。固定性还体现在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

性质

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费率的确定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首先我国刑法中对于这个行为也有相关的规定,所以如果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将会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给予行政上的处分,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认定劳动关系法院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就是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通过国家法来解决问题,一般按照相关法规属于工伤就要按照法规来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结束之后可以的得到一定的赔偿,有申请的时间限制,具体的认定程序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认定劳动关系法院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确认劳动关系:确认...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时我们在单位工作时必须签署的合同,这份合同对于员工具有保护作用,对于公司有约束作用员工和公司都应当遵守这份合同的条款,但是有时候,单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解除合同,那么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1、违约责任...


·误工费建议循法律途径解决对吗?
      误工费建议循法律途径解决对吗? 误工费就是应该赔偿的人向倍赔偿的人支付的一种费用,受害者在受伤害期间以为无法从事劳动,不能挣得工钱,所以需要对方向受害者提供受伤期间的工期费用,即是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法律中有关侵权的相关规定中。法律条文明确提出了关于误工费的...


·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法 工程质量是指对工程的完成程度的综合
      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法 工程质量是指对工程的完成程度的综合要求,具体表现在工程的外观、工程的经济性、是否安全等。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那么,工程质量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工程质量纠纷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改为劳务派遣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改为劳务派遣该如何处理?第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就是说,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就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工伤待遇不是由股东承继,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还有效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如果是违背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是经济上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还有效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废止...


·工伤中陪护费是怎么计算的
      工伤中陪护费是怎么计算的 一、工伤中陪护费是怎么计算的 陪护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
      在当代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的事情都会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管理,就像工伤这一部分的事项会制定相关的认定办法,对于工伤认定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应该向什么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