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关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概念是什么?
在如今的信息社会时代,信息已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部分。为了保护信息安全,我国制定了包括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内的多项信息犯罪。那么,我国法律关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概念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什么?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85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均可构成本罪,包括在境外对我国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入侵的外国人。
实践中,本罪的主体一般是具有相当水平的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或精通C语言的程序员以及一些对入侵计算机系统感兴趣的电脑爱好者。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后果,而这种结果是自己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其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好奇、炫耀、泄愤、报复、消遣等等,这些都不影响犯罪的构成。由于过失而侵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犯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此处所指安全就是指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保密性。随着计算机在我国的日益普及化,
各种国家事务秘密、国防建设秘密以及尖端科学技术秘密越来越多地保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或者说以计算机存储数据的方式出现。因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于国家重要部门和重要事务的影响越来越大,尽管这些特定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可能未受损失,但只要泄密,就构成了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侵犯。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即涉及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那么什么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呢?根据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 ,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注意,这里的网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一条规定,还应包括互联网。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具体而言,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因而非法侵入其他计算机系统的,不构成本罪,但是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这里应当有以下两个方面值得注意:
1、“非法”囊括的内容
非法,在本罪中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违反上述条例、决定、规定均视为违反国家规定。
2、“侵入”一词的含义
"侵入",就是没有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合法授权或批准,通过计算机终端访问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进行数据截收的行为。例如,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口令或者许可证明,随后,冒充合法用户,进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此处"侵入"不包括对自然环境的侵入,如非法进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机房、终端操作室等。同时应当指出,虽然纯过失的侵入行为也是大量存在的,但更多的"侵入"行为通常是预备行为,是为着手犯罪制造条件的,由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特殊重要性,刑法把"侵入"行为本身规定为犯罪,而不以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作为构成要件。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属于信息社会时代的新型犯罪形式,主要特点即是控制信息及情节较严重。犯有此罪的,一般判处3年左右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
·法律上的立功减刑由谁批准
法律上的立功减刑由谁批准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
·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律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尽可能多的利益。但由于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许多人对于何时委托辩护律师等情况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广州刑事诉讼法律师相关规定...
·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
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里面提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要满足两个条件: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2、被判处...
·故意伤害致死最高刑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死最高刑罚是什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
·一般来说教唆犯如何量刑处罚?
在我国构成犯罪的其实并不是一定要求具体实施了犯罪,也就是说生活中那些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人,此时也是会构成犯罪的,但成立的是教唆犯,一般来说在处罚上面不会太重。那到底我国对教唆犯如何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教唆犯如何量刑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
·刑事拘留不允许探望吗?
刑事拘留不允许探望吗?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探望的,这是为了防止其亲属在探视时与其串供,若是此种行为一旦发生,难免就会导致公司机关的侦查工作,以及检察院的审查工作的难度都会被加大,并由此会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的浪费,故此是不能探视的。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如批准逮捕后,公安再侦...
·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一、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1、刑罚是刑事责任,还款是民事责任,只要有偿还能力当然要还。但如在判决前还,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在判决后服刑期间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
2、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
·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因此一旦行为人有绑架的行为,那么就会以绑架罪定罪处罚。但此时,司法机关也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实施了绑架行为的。那么,实践中,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1、物证
(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
·醉驾拘留属于刑事处罚么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
醉驾拘留属于刑事处罚么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其中,刑事处罚方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行政处罚的话,则一般是进行罚款,然后拘留,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如果对醉驾之人的处罚是拘留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