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桩基工程是工程上的一个术语,不论是何种工程,只要会进行施工,都会有质量标准。不仅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按照质量标准施工,在工程完成后也要进行质量检查。桩基分为成孔和成桩两部分,因此在质量检测时要对这两部分分别进行检查,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一、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 20mm; 单排桩 10mm。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 5.1.2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3、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说明: 5.1.3本规范表5.1.3中的数值未计算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2 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注:
(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说明: 5.1.5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本检验桩的垂直承载力。工程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第3.0.1条的规定。关于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如果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单一,当地又有足够的实践经验,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确定。承载力检验不仅是检验施工的质量而且也能检验设计是否达到工程的要求。因此,施工前的试桩如没有破坏又用于实际工程中应可作为验收的依据。非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
6、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说明: 5.1.6桩身质量的检验方法很多,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所规定的方法执行。打入桩制桩的质量容易控制,问题也较易发现,抽查数可较灌注桩少。
7、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8、 除本规范第5、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
上文中给出了桩基工程质量的标准。其中桩基工程的成孔部分是在是水下地下完成的,因此控制难度较大,成桩质量检测可分为两部分:承载力检测和完整性检测。只有将所有的质量检测都落实到位,才能保证桩基工程的质量。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都有哪些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都有哪些规范事宜合同制是保障双方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合同的首要作用就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那么拆迁工程承包合同一般都有哪些规范事宜呢?
一、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都有哪些...
·自己怀孕期间停薪留职还会有基本工资吗
一,自己怀孕期间停薪留职还会有基本工资吗在停薪留职期间是没有基本工资的并且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单位工程只有所属分项工程全部合格才能评定为合格,也就是仅一个分项合格是不能评为合格同理有一个分项不合格也不能评定为合格。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如何评定的。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地标是怎样的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地标是怎样的?
每一道基础建设工程都有其工作程序及质量评定要求,因为基建工程包括不同的项目,因此在做质量评定时都要根据不用的工程建设项目而定,并且评定的标准都要一定的等级划分,这需要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对此有清楚的了解,以把控好质量顺利完成工程建设。接下来在本文问您...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
·工程质量共同监管协议范本
工程质量共同监管协议范本
现在在各项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是您都普遍关心的东西。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文件中,也有一些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由此可见,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此,我们不得不说到工程质量共同监管协议范本,这和《承包协议书》一样是一种合同,是由工程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一...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定会判刑吗
一、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定会判刑吗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而确定是否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只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是否合理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只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是否合理
一、公司主动辞退员工只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是否合理?
如果工龄不满半年就合理,违法辞退职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劳动法加班与调休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加班与调休有什么规定?一,用人单位,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按排补休;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或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可以按排补休.引用法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一、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