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是和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一步法律文件,对结婚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我国婚姻法颁布之后,最高法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这在学界被称为新婚姻法。那么,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篇司法解释和您讲一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其中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法。按照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该在双方离婚的时候,用共同财产偿还,之后双方再分割共同财产。但是,一方贷款进行非法经营、或者用于个人享受的,这类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能一起承担。

·取保候审后不起诉是否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属于公法范围的,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来自公权力的侵害。取保候审针对的是可能触犯了刑法但却身体有恙,需要就医同时不会危害社会的公民。起诉或者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的权利。对于取保候审后不起诉是否国家赔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什么是取保候...


·可以在夫妻财产协议中规定支出吗?
      可以在夫妻财产协议中规定支出吗 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同等的支配权,对于财产协议中双方约定一致的,可以规定支出。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只能在结婚之前就财产作出相应的协议约定,因此即使在夫妻结婚之后,其实也就可以进行财产约定的,此时一般称之为夫妻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现实中,很多人认为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不受保护的,毕竟这种子女是见不得光的。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实践中,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


·家里有一个女孩,还能再收养一个男孩吗?
      家里有一个女孩,还能再收养一个男孩吗? 虽然说现代社会宣扬的思想更加的自由现代化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父母收到封建思想的影响,有重男轻女的倾向,认为家里必须有一个男孩才能在身边人中间抬起头来,自己在百年之后才会有人送终。因此,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如果家中只...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1、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取证?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婚姻法》第43条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


·离婚抚养费2023标准是什么
      离婚夫妻除了要确定未成年孩子应该归哪一方抚养外,还需要对具体的抚养费做出计算,实践中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2018标准是什么呢?具体又该怎么来计算?可能很多离婚夫妻都搞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


·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多少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是男女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平等地进行分割的,当然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不过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上的原则还是,共有财产基本上都是平等的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多少?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


·离婚协议书怎么生效,前提条件是什么
      按照要求,离婚协议书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但是在双方签字之后只是成立,而并不能生效。因此很多人对离婚协议书怎么生效产生了疑问。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些详细解答。 1、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 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一、结婚前一个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登记?
      一、结婚前一个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登记?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