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饮酒与醉酒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情况,虽然具体表现都是行为人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但法律中规定的标准不同,对驾驶人员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法律中对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饮酒醉酒驾车标准如下:
新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即在驾驶员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1%,则以酒醉驾车论处。相比美国为0.1%,瑞典为0.02%,德国为0.03%,日本0.05%。简而言之,酒后驾车判定标准可以归纳如下:小于0.2就不属于饮酒;大于0.2小于0.8的属于饮酒;大于0.8的就属于醉酒驾驶。这是全国交警都统一的标准。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二、酒后驾车的判定方式方法:
新标准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将首先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与酒后驾车有关。以下四种情况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检验酒精含量:1、死亡事故;2、不能或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检测;3、当场否认呼气酒精检测结果;4、伤人事故呼气检出酒精。抽取静脉血液将由医务人员进行,血样送交管部门事故处检验。综上是关于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和判定方法,除此之外要注意的是,2013年酒驾新规定如下:2013年酒驾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最后,新规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需要注意的是,饮酒驾驶行为属于单纯的交通违章行为,而醉酒驾车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构成了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自然,在对醉驾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要重一些,毕竟此时涉及到了刑事责任。具体饮酒醉酒驾车标准,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多长时间到位?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多长时间到位? 理赔款多少时间能到位是不确定的,原因如下: 1、对于一审民事判决,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来重新审理,而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情况下还有三个月的审限。 2、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则还要看对方当事人是否能自觉履行:如...


·助力车酒驾后该怎样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责任人没钱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没钱赔怎么办 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要坐牢的。 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计算在无力赔偿的数额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递交诉状诉讼时效中止是否合法?
      递交诉状诉讼时效中止是否合法?递交诉状诉讼时效中止,是合法的。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交由其中的一方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交由其中的一方,也就是说跟着一方居住,那么另一方如果想要看看孩子的话,在离婚之前也会双方协商好探视权的问题,一般是一个月几次的标准,但是如果遇到对方不允许另一方探视的问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那么起诉探视权需要找律师吗? 起诉探视权需要找律师吗?...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动迁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一直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实际生活中,动迁房买卖的现象存在的还是很多的,那么这种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呢?交易买卖时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接下来由的我们我为您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一、动迁房需要几年可以...


·一、交通事故造成重伤私了怎么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造成重伤私了怎么赔偿怎么办?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第一步】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
      交通肇事逃逸有罚款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 1.物业 让我们首先看看物业经理和道路管理者的责任承担比例。 如果车库被洪水淹没,因为业主会向物业公司支付停车费,...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一、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


·交通事故评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评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