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由于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手中有一些存款,在高额的利

由于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手中有一些存款,在高额的利率的诱惑下不少人会被集资诈骗的犯罪分子给骗了,当然如果遇到了集资诈骗的话,那么您是可以选择进行报警的,当然在我国刑法上对于集资诈骗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只有满足了相应的金额才能构成犯罪,那么上海集资诈骗金额才构成犯罪?

上海集资诈骗金额才构成犯罪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其实在集资诈骗罪当中需要犯罪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这个主观心理只是集资诈骗罪构成的重要条件之一,而想要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话,还需要达到相应的上海集资诈骗金额,这个金额在我国的刑法当中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一般来说个人非法吸收金额在20万以上就可以立案调查了。


·欠钱不还没写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写欠条怎么办?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也可以先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自己追债,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提起诉讼的时效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从...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


·买卖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一、买卖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音“地”);标的是一个常用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


·最新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对驾驶者进行扣分罚款处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有闯红灯行为,也是不用扣分罚款的。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闯红灯不用被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1、前轮压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保释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保释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是怎样的
      保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是怎样的 一、保证合同可以设定违约金条款 保证合同虽然是依从于主合同,但其仍然是独立的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只要是不能举证是属于一方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


·转让个人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转让个人债务的条件是什么(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一、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