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
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独资企业一般是指那种只有一个股东的企业,当然这里的股东就包括了自然人和企业。我国以前比较常见的独资企业是国有的,但现在也有了私营独资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外承担责任的要求不同,那么私营独资企业要怎么承担债务责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私营独资企业怎么承担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因私营独资企业而产生的债务,不仅在执行阶段可以强制执行私营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及其投资的其他私营独资企业的财产,还可以在诉讼及诉前,对其财产依法采取诉讼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以保证债务的清偿。前些年,在企业登记中将有些个人投资、家庭投资、合伙人投资的私人经营的工商企业登记为集体企业的现象较为普遍,因为这些企业领取的《营业执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给司法机关办案造成了困难,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为此,国家工商局于1986年11月27日下发了《关于执行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登记管理的通知》,重新界定了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并于1987年下发了《国家工商局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同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以法办(1987)69号文件予以转发。该文件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实为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私营企业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我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以纠正。”最高院关于适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应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的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实际为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对待。”《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二、擅用企业名义债务如何承担
所谓擅用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根据最高院适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9条之规定,因为此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不存在的,此时引发的债务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根据该条司法解释,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由此产生的债务也由直接责任人即冒用人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冒用单位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问题的解答》里对冒用行为则做详细规定:(1)合同签订人利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的合同的,委托单位及合同签订人承担连带责任。(3)合同签订人未持委托单位出具的任何授权委托证明签订合同的,如果委托单位不予追认,责任应由签订人自负。最高院适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由此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与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则可不做为无效合同对待。出借单位应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前条司法解释还规定:“合同签订人盗用单位的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经济合同的,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一切责任由盗用人自负。”而一般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因此在私营独资企业本身的财产不足以偿债的情况下,就需要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写借条要注意那些问题 借条中如何避免潜在风险
生活中,您涉及到钱财的活动都需要谨慎小心,尤其是借钱给他人,在写借条时更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避免日后矛盾生起。那么写借条要注意那些问题呢?同时,借条中如何避免潜在风险?针对这些问题,本站我们作出了总结,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
一、写借条要注意那些问题
(一)借款用途要合法。对...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清算组的成立,是公司在注销前必须要考虑的一件事情,只有经过了公司清算组的清算,才能明确自己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一旦明确债权债务情况,那么,对后期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才能做出安排。那么,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应该怎么做呢?我们来带着您一起学习一下吧!...
·买东西时分期借款可靠么?
买东西时分期借款可靠么?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买东西超出了自己原本的预算是一件很常见的事。这时候,分期借款,分期付款就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但是有人会问,买东西分期借款可靠么?分期付款到底好处在哪坏处在哪,我们来看一下下面的详细介绍。
一、分期付款含义
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人的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借贷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行为。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借贷的形式也多种多...
·别人欠钱1万多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1万多不还怎么办?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别人欠你的钱没有还。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以人作为担保主体的就属于保证人担保。对于保证人担保,需要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签订担保合同。在保证人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以及保证的具体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保证担保合同范本的内容。
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债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广义的可转换公司债是指赋予了债券持有人转换为他种证券权利的公司债券,...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一、债权债务公示期
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
二、债权债务公示期限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一、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欠款纠纷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在具体处理欠款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一、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