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同,但严格意义来说,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类,而经济犯罪则属于刑事犯罪类,两者所属类别不同, 所对应的责任也不相同,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区别。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表示,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人民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要严格审查、严格标准,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造成冤错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当天上午新闻发布会上,颜茂昆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处理。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还是坚持问题导向,因为在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地方把正常的经济纠纷当做经济犯罪来处理,甚至导致发生冤错案件,对这个问题社会反响是比较强烈的。所以在《意见》中专门规定了这一条。总的原则是追究刑事责任,一定要特别慎重,特别严格。刑法有一个“谦抑”的原则,对经济交往中发生的行为不宜轻易地进行刑事追究或者动用刑罚措施。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司法机关应该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对这种行为依法宣告无罪。这也符合严格司法的要求,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要严格审查、严格标准,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说只要起诉就定罪,只要起诉就判刑,人民法院还是要发挥审判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严格证据标准,严格定罪标准,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造成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9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应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原则,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同时,要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司法政策和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用十七个条文,对相关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要求,人民法院既要依法惩治侵犯国有、集体资产的犯罪,也要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意见》明确,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指出,近年来,针对民营企业家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存在超标查封、错误查封、不按法定程序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此次《意见》提出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颜茂昆说:“要求查封、扣押、冻结一定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够超越法定的范围、法定的对象、法定的程序。一定要讲究司法的效益,要以最小的成本、最小的代价来实现我们的目的,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个人违法不能牵连企业财产,企业违法的,不能牵连个人财产。处理违法所得也不能牵连合法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把正常的经济纠纷当做经济犯罪来处理,甚至导致发生冤错案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颜茂昆表示,此次《意见》中专门设立规定: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处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一个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一个是严重侵害社会的行为,他们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一样,这两者如果不加以区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实践中发生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导致了冤错案件的发生。人民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要严格审查、严格标准,要发挥审判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造成冤错案件。”为依法处理好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意见》中相关规定,专门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办案范围和工作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滕伟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应坚持实事求是、平等保护、依法纠错、纠防结合等原则,做好相关案件的纠正工作:“对改革开放以来做出的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犯罪的生效裁判,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要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审查,认真甄别。注重查清案件事实和焦点问题,厘清相关法律政策问题。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诉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坚决予以纠正。”经济纠纷是民法的管辖的内容,而经济犯罪就涉及刑法上的罪行和审判等,在法律实务中,将两者混淆会造成罪刑不符的后果,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要能正确判断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律师请求法律援助,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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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材料”。这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第一次接触到本案的卷宗材料,也是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决定调查方向的最重要的环节。但依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
·绑架罪中情节较轻如何处罚
绑架罪中情节较轻如何处罚
一、绑架罪中情节较轻如何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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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酒驾,因此,如果行为人喝醉了酒却依然驾驶机动车的,是有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构成犯罪,自然要受到处罚。那你知道,危险驾驶罪是如何处理的吗?我们在下文做了整理,供你阅读。
一、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理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
·拘役几年会消除案底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受刑人1个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综上可知,拘役是...
·被判拘役4个月能保释吗?
一、被判拘役4个月能保释吗?
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
·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包含哪些内容?种植原毒植物罪辩护词的书写时一定需要包含可以减刑的理由以及证据等内容,根据《决定)}第六条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 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盗窃不作犯罪处理情形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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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不作犯罪处理情形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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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国公务员的不同编制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工资都是透明的。如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平时生活中住豪宅、开名车的话,这是十分不正常的一种现象。所以我国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制定的一种罪名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立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一、...
·私闯民宅刑法定性标准是怎样的?
私闯民宅刑法定性标准是怎样的?私闯民宅的行为只要影响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就满足了刑法定性标准,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