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谁?

虽然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但《刑法》中也规定的有一些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如果有相应的行为,但行为人却不具有特殊主体身份的话,那此时是不可以认定构成该罪的。说了这么多,您知道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谁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二、如何认定刑讯逼供罪

1、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区别本罪与伤害罪的界限时应注意:

(1)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2)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

(3)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不仅限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4)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负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讯职责或协助进行审讯的司法工作人员;而伤害罪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2、本罪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界限

两者在主体、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以及侵害的对象上都相近或相同,因此极易混淆,实践中必须严加区别。

(1)两者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不同。本罪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以压服被监管人或泄愤报复等为目的。

(2)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机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主要客体不同,本罪的主要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要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两者的主体虽然是司法工作人员,但又有所不同。本罪的主体主要是有审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主要是有监管职权的劳动改造机关的工作人员。

(4)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必须具备“情节严重”,本罪则无此要求。

3、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

(1)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者的对象不受特别限制。

(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他人口供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后者则不要求以逼取口供为目的。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后者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司法工作人员为刑讯逼供而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应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对行为人定罪从重处罚,而不能对之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非司法工作人员将他人人身自由剥夺并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应视具体情况而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性质。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中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以非法拘禁罪对其定罪处罚;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而具体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往往也是在刑事诉讼当中。如果是在其他类型的诉讼中有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词或者被告人供述的话,此时是不能按照此罪定罪,更加不能以此罪的量刑标准追究刑事责任。

·召开自首悔过大会是否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生活当中有些人在从事犯罪活动的时候,总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其实我国法律是一条制约犯罪分子的准绳。只要当事人危害了社会的安全,给公民造成了一定的威胁的话,就一定会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有自首悔过的现象,也不一定可以逃过法律的惩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召开自...


·刑诉法延长刑事拘留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水平的发展,发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了,在刑事诉讼以及刑事拘留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那么刑诉法延长刑事拘留有哪些内容?首先就是私自扩大刑事拘留的期限,还有就是对待这两条规定在理解上有差异,最后就是在执行上对延长的时间上有计算性的误差。 刑诉法延长刑事拘留...


·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一、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无罪辩护缓刑两者还是会互相影响的,如果做无罪辩护不成功,构成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还能判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


·触犯诈骗罪可以判处死刑吗
      触犯诈骗罪可以判处死刑吗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罪名,法律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犯诈骗罪可以判处死刑吗?我们可以从法律中对诈骗罪的量刑规定里面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诈骗罪 ...


·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


·非法经营罪225条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必须要依靠自身的实力在市场当中立足,而不能通过贬低其他商家的荣誉或者是一些不正当的手法进行竞争,为了规范这种现象我国刑法当中专门制定了非法经营罪。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详细释义主要是在刑法第225条当中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非法经营罪225条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


·醉驾拘留算不算刑事处罚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
      醉驾拘留算不算刑事处罚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其中,刑事处罚方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行政处罚的话,则一般是进行罚款,然后拘留,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如果对醉驾之人的处罚是拘留的话...


·打架持刀伤人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打架持刀伤人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


·关于醉驾后拘役在哪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关于醉驾后拘役在哪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会涉及到的一种犯罪,那既然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必然就需要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从犯罪主体上来说此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实际处罚的时候也需要区分不同的情节来判刑,那究竟该如何对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进行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哪些惩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哪些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