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国家和政府大力发展农村工业产业和道路交通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民土地被国家、政府占用,失地农民对土地占用补偿非常关心,那么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占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又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征收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对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从上述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到,征收占用农村耕地的补偿涉及到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上的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一般为被征收耕地在被征收前的3年的均产值的四至十倍不等,涉及耕地被占用可以根据上述政策合理要求国家和政府的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地的公共设施也在加紧建设,这就需要对公民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我们知道,国家征收土地会给予土地使用人一定的补偿,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林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是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若是房产商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将会造成以下我描述的情况,下面有为你解答。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公证?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公证?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需要进行公证,如房产公证、遗产公证等等。公证可以为其提供一种有效的法律凭证,当需要证明或者其他情况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增加法律效力。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进行解答吧。一、...


·保定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保定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保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相信一些土地被征用的青岛市朋友对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非常关心,因为征地补偿标准涉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下面法律我们将最新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罗列出来,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一般情况下会从债务人的行为或者是债务人的意思表示来进行分析判断债权人撤销权是否成立。对于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必须要通过撤销权之诉来行使的。那么,你知道拥有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也就是债权人应该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下...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于是有一些个人通过承包土地投资建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要办一些证。有的人因为嫌麻烦不想办土地使用证,那么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下面我们将...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拥有使用权。但是在进行土地使用的时候,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公民如果在使用土地的时候,违反了相关规定,就会受到法律惩罚,有时会被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项目立项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建设用地。从具体方式上,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划拨等多种形式。而公司拿到土地后,有权对其进行处置。日常生活中,房地产公司拿着土地进行抵押获得贷款的事情也不少见。那么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在我国,个人建房也是需要取得土地使用证,不管该土地是拍卖取得还是通过集体宅基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作为表明土地使用权人享有该土地的权利的法律有效证明文件,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那么,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个...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