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而此时也只能算是男女同居关系。实践中,很多人误将可撤销婚姻认为是无效婚姻,其实这是两种不同的婚姻状态,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一)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二)时效不同。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例外情形: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起诉离婚时双方年龄均已在法定婚龄之内。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已生有子女或不能生育的。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请求人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认定,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一)》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上文中,我们仔细为您对比了一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总结了三个不同的地方,包括请求人不同、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以及时效不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夫妻在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一、夫妻在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


·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
      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我们发现有一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不久就离婚的,这样的情况下男方往往都是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因此,现实中就有人在问了,那一般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侦查阶段退赃怎么退?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侦查阶段退赃怎么退?直接退给公安机关即可,《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侦查阶段...


·在年末,相信大家都可以有几天空闲的时间去陪自己的父母和孩子,
      在年末,相信您都可以有几天空闲的时间去陪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然而还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应该就是发年终奖了吧!各个地区几乎每家公司在年末的时候都会给员工福利。但是您知道发到我们手上的年终奖到底扣了多少个人税呢。今天就给您普及一下上海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上海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


·离婚协议是否公证,要公证离婚协议吗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我们为您介绍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有哪些供您参考。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


·离婚答辩提出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答辩提出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一、离婚答辩提出分割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答辩提出分割财产是不合法的,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判断和决定。因此必须要在诉讼过程...


·离婚一方过错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一方过错财产如何分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


·一、离婚分配彩礼问题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分配彩礼问题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分配彩礼问题的认定:一般按照是否同居来进行认定,如果已经同居则彩礼是不予退还的,但未同居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未婚同居是指未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的行为。在农村地区,大部分人因为传统的原因,都会在举办婚礼...


·在婚内财产可以不分割吗?
      在婚内财产可以不分割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