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茂名社会抚养费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口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计划生育,规定那些在计划范围之外出生的子女,其父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我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也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茂名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的相关信息。

一、茂名最新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二、标准制定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虽然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后有生育权,但是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超生,否则是需要按照既定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支付一定的罚金的。对于在茂名市的居民,在计划范围外出生的子女。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抚养费需要根据小孩的实际需要、支付方的收入状况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我...


·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自愿离婚也就是我国说的协议离婚,通过这种方式离婚的,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那您知道自愿离婚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吗?而要是发现配偶患有精神病的话,此时又该怎么离婚?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


·夫妻分居四年算不算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四年算不算自动离婚?夫妻分居四年了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


·在夫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在夫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其实也不少,但这并不存在一个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是其中一旦有过错,就必然会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结果。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因此夫妻离婚的话,也是少不了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此时过错方离婚财产怎样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律师...


·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们都知道,法律对妇女的婚姻是进行了一些保护的,比如在妇女在哺乳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如果是女方在哺乳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向男方要求损害赔偿呢?关于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的相关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讲解。 一、哺乳期家庭暴力离...


·怀孕期离婚财产处理是怎样的
      怀孕期离婚财产处理是怎样的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


·夫妻双方先后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先后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第...


·家庭纠纷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家庭纠纷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家庭纠纷寻衅滋事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前提是必须构成该罪,刑法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方可构成,而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要根据行为的方式、结果、时间、地点等综合考量。在构成本罪的基础上,最高检出台了寻衅滋事罪立案...


·结婚多久才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结婚多久才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


·结婚是的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是的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


·婚外恋超过多久形成重婚罪
      一、婚外恋超过多久形成重婚罪? 婚外恋一般是不构成重婚罪的,除非和第三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