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且不抚养的一方必须定期探视子女。可是,人们对于请律师陪同探视的问题不很清楚。那么,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 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 联系 、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上的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父或母的法定权利,是特定的身份权利,不可转让,不可非法剥夺。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则会引起人民法院对探望权纠纷案件依法强制执行的问题。

探视权的行使原则: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减少因父母离异约子女带来的伤害;依法执行的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一般中止
探视权的
事由有
哪些?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因为探望权的行使主体客观上要求是具有完全行为力的成年人,否则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教唆挑拨子女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对于上述前两种情况,可以准许探望权人委托他人行使探望权,受委托行使探望权人可以是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权利人的亲属以及亲密的朋友。但受托人应符合作为探望权人的条件,并应当依法行使探望权。

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
否可行


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这在司法实际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冲突。

同时,子女也不能成为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原因是法律上没有规定子女要接受探望的义务,子女也无法成为探视权案件执行中的被执行人;综上来看,在探望权中,子女既不承担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因此,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可行的,但本人或其他相关亲属必须同往,并且需要本人定期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可行的,但是本人或其他亲属必须同去,履行权利及义务。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疑问,您可以咨询本地有关探视权问题的专业律师。



·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
      对于两岁以下的宝宝一般都还处于吃奶阶段,而这个时候正是需要父母悉心照顾的时候,不过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在宝宝年龄都还尚小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那此时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采取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此时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首先对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然后再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那一般夫妻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


·离婚后财产分割按照什么比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都是夫妻关注的重点,有些夫妻是协议离婚,就不需要考虑这部分的内容,但有些不是协议,那么离婚后财产分割按照什么比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


·很多家庭里面只有一个孩子
      很多家庭里面只有一个孩子,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只能由一方获得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但现实中,有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明确表示自己不要孩子抚养权也不会出抚养费,遇到这样的情况,男方要怎么办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女方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咋办? 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吗?2023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妻子怀孕丈夫不管算遗弃吗?
      妻子怀孕之后,在心理和生理上都需要丈夫更多的关心,但有些夫妻可能会由于长久以来的矛盾而导致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对其不闻不问,使妻子在精神与生理上都经受巨大 的压力。有些人就会问了,妻子怀孕丈夫不管算遗弃吗?我们随后就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妻子怀孕丈夫不管算遗...


·一、夫妻办理财产分割多长时间?
      一、夫妻办理财产分割多长时间?夫妻办理财产分割需要多长时间是不确定的,例如,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一个半月左右。虽然过户时间可能相对比较长,但手续准备起来其实并不复杂。至于对银行的存折进行分割的话,在银行当时就能办理好,还有涉及的其他财产的分割,一般都不会比房产过户需要的时间还长。如果...


·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
      子女抚育费其实也就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抚育费的支付问题。而现实中,支付未成年子女抚育费的也是有一定原则要求,那到底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中涉及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彩礼返还也包含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在我国很多地区,还延续这送彩礼的习俗,彩礼的返还因此也成为了一个夫妻双方矛盾所在。那么你知道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是怎么规定的吗?本文就将相关规定列举出来。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之彩礼返还相关规定 《最高人...


·男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有非常多的内容,因为现代社会人们的婚姻价值观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双方不和的话就容易出现离婚的风波,严重的话就会导致离婚现象出现。一般出现离婚的话财产的纠纷问题总是会出现,如果无法通过协议解决的话就只能通过协议来解决,那从法律的层面来说,男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一、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 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 3、三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四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