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减刑假释案件是否可以委托律师

律师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了,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有些事情委托律师去办理会取得更好的结果,那么减刑假释案件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减刑假释案件是否可以委托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

(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所以。减刑假释案件可以委托律师。

二、减刑的刑法规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假释的适用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三)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四)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减刑假释案件是可以委托律师的,因为有点犯罪嫌疑人在外地服刑,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各种事件,而且只有律师可以鉴定犯罪嫌疑人,所以,最好委托律师。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属于我国刑罚中一种比较特殊的制度,可以暂不执行对犯罪犯罪所判的刑罚,但这并不带好最后就一定不执行了。而具体适用缓刑,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到底我国规定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故意杀人未死重伤能死刑吗
      故意杀人未死重伤能死刑吗?故意杀人未死重伤也有可能判死刑,具体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死刑执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什么是徇私枉法罪 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
      自古以来,徇私枉法罪就是一种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中常见的犯罪。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及该罪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对本罪的理解存在诸多的争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很多的困难。因此了解什么是徇私枉法罪,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就显得非常必要,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方面的工作。 一、什么是徇私枉法罪...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


·追诉各类刑事案件时限是多久?
      追诉各类刑事案件时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④法...


·判过缓刑的人能出国吗?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纠纷以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在生活中如果做了损害他人利益、扰乱社会秩序、迫害他人健康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同时也会受到一定的自由限制,那判过缓刑的人能出国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 一、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的话不是同时执行的。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


·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死刑是最高的刑事处罚,为了体现刑法的人性化,逐渐减少死刑的处罚了,不是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一般都会判死缓,那么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


·故意烧人民币判刑吗?
      不会被判刑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