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行贿罪不正当利益如何理解?

行贿在我国是一种违法行为,行贿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应立案侦查。行贿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行贿的目的均是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那么,单位行贿罪不正当利益如何理解?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单位行贿罪不正当利益如何理解?
第一,行贿者获取或者可能获取何种利益,这种利益是否具有确定性。行贿者行贿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利益,其所获取的利益从是否实现来看,可以分为既得利益(确定利益)和可期待利益(不确定利益)。只有在查清行贿者得到的利益或将要得到的利益是什么,才能去判断该利益正当与否,这是一个基本前提。如果在正常情况下能否获取利益并不确定,行贿者通过行贿的方式获取了该种利益,对于行贿者来说就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行为人为了获取的利益是确定的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则不构成行贿罪,但是接受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受贿罪。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行贿罪与受贿罪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第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行贿中的含义应当具体分析,在主动行贿的场合,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主观要件,只要行为人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而给予财务,就可构成行贿罪,最终是否构成了不正当利益在所不问;在被动行贿的场合,谋取不正当利益则是客观要件,只要行为人给予财物并获得了不正当利益的,才构成行贿罪,如果给予了财物,但并未获得不正当利益,不是行贿。第三,明确不正当利益的内容。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但不应限制于非法利益。违反政策规定的利益、违反行业规定的利益、违反公众普遍认可的道德的利益,都可谓不正当利益,但不一定是非法利益。第四,不正当利益包括利益不正当和程序不正当。利益不正当是指行贿人通过行贿所要谋取的利益本身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行贿人谋取的利益本身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所以该利益的取得必须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违背职务要求,才能得以实现。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利益违法,应首先判断行贿人所违反规定的合法性。程序不正当是指行贿人意欲通过行贿所达到的目的并不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规章的规定,但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为其获得利益所采取的手段却违反了法律、法规或政策、规章的规定。也就是说,虽然行为人想要取得的利益是合法的或正当的,但该利益的取得是通过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背职务,提供违反职务要求的帮助或方便条件实现的,该利益的性质发生了转化,即由合法、正当利益转化为了“不正当利益”。
二、单位行贿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389条、第390条规定的行贿罪定罪量刑。单位行贿是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实施,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也归单位所有。如果在单位行贿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行贿所取得的非法利益中饱私囊,归个人所有的,根据本条规定,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389条、第390条规定的个人行贿罪处罚,即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果单位给予了财物,但未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会构成犯罪。这里所说的不下当利益与非法利益是不同的,非法利益是指该利益违反法律,而不正当利益中包括了非法利益,但不仅限于非法利益。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 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 作为均可构成。以不 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


·单位走私情节严重量刑标准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具体量刑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


·非法持有枪支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枪支在我国是禁用品,一般的公民是不可以持有的,如果非法持有枪支就会构成犯罪,这些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为了帮助您了解,下面,我们给您带来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司法解释,供您阅读。 非法持有枪支罪司法解释 第一条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往的认识是,醉酒的人犯罪,一律承担责任。实际上,这要分两种情况,即生理性醉酒要负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不负刑事责任。 生理性醉酒,是指因为饮用酒精过量而导致的醉酒状态。刑法理论认为,...


·引诱他人吸毒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引诱他人吸毒罪量刑规定是什么?引诱他人吸毒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


·构成抢劫罪的条件都有哪些?
      大街上是不是只要实施了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无论此时实际是否抢到了财物,也不管抢到的财物金额多少,这都是会认定构成抢劫罪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构成抢劫罪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法律中规定的构成抢劫罪的条件都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或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


·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法律上量刑较为严苛,后果比较严重。但是如果不是刻意造成的,而是过失的行为,那么又该怎么进行量刑呢?我们将会在下文中详细解答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概念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管辖权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管辖权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也被称作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还有利于执行;同时,还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