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贪污罪辩护词自首怎么写?

贪污是违法行为,是国家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贪污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 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造成了社会上的信任危机,因此贪污会被定罪,贪污犯如果自首需要些辩护词,贪污罪辩护词自首怎么写?


一、贪污罪辩护词自首怎么写?

首先,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贪污罪”之罪名持有异议。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所犯罪行不符合贪污罪犯罪主体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刑法的上述规定看,符合贪污罪犯罪主体要件的类型主要有三种:

第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类型;

第二种,刑法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我们可称之为“准国家工作人员”,这里面还细分为三种:(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种,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第三种类型与前面两种“国家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均不同,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中,它是以贪污论。

贪污罪自首辩护词可以由上文中得到启发,上文中给出了一篇贪污罪辩护词自首的范例。贪污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是一种十分不当的行为,但是如果有人真的犯了贪污罪,还是鼓励其自首,接受法律的处罚。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


·可以对刑事一审判决抗诉吗?
      可以对刑事一审判决抗诉吗?《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


·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机关侦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律采取拘押逮捕措施,对于情节相对较为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手段,最常见的如醉酒驾驶和打架斗殴治安案件,在现场抓获嫌疑人后,一般会通知其取保候审,那么,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自然人行贿多大数额构成犯罪?
      一、自然人行贿多大数额构成犯罪?自然人行贿1万元到3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犯罪。《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


·2023缓刑最短刑期是多久?
      缓刑最短刑期是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阅卷吗?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阅卷吗?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是可以阅卷的。刑事案件办理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依次是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在后两个阶段,如果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存在问题,还可以补充侦查。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才可以阅卷。如果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律师是不能阅卷的。...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有哪些区别
      单位受贿与受贿罪虽然在客观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都具有相同点,但是它们还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我们该怎么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一、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有哪些区别 单位受贿罪,是国...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必须是针对他人来实行,除军人在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而自伤身体构成战时自伤罪之外,公民自己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在法律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


·刑法规定贩毒没收个人财产吗
      一、刑法规定贩毒没收个人财产吗? 贩毒是犯罪行为,会依法判处刑罚和没收个人财产。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