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别站在不同的立场,因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是在所难免的。在双方发生纠纷之后,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我国针对劳动仲裁制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该规则于重新作了修改。那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增劳动仲裁立案管辖冲突解决方法
新《规则》第八条增加第二款规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同时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出现仲裁管辖冲突的情况下,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同时向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完善仲裁文书送达制度
新《规则》第二十条明确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强调送达仲裁文书的程序合法性。同时将“因企业停业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且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或者受送达人拒绝签收仲裁文书的”情形,明确规定适用留置送达方式,且规定留置、张贴的期限满三日即视为送达。以留置方式送达的,不再将送达回证作为强制性要求,就此得以有效解决企业停业等特殊情形下的送达方式。此外,为完善劳动仲裁的送达方式,在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以及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解决送达问题时,对送达方式进行了兜底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进行送达。
三、增加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原《规定》对于在仲裁活动中涉及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军事秘密两种。新《规定》增加了两种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第一种为双方当事人选择协议不公开审理的;第二种为涉案的劳动争议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存在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经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的不公开审理的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上述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
四、明确仲裁时效期间、仲裁时效中断和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形
除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劳动争议的以外,其他劳动争议均受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当出现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产生仲裁时效中断的效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产生仲裁时效中止的效果。
五、增加一裁终局的适用情形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额,对单项裁决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二个月的金额的事项,应当适用终局裁决。新《规定》将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的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一并纳入终局裁决的范围。同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也纳入到终局裁决范围。
六、增加仲裁简易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调解程序
(一)简易处理。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可以简易处理: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2、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同时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在答辩期、送达、举证期限、开庭日期、审理程序、文书制作等事项上可以进行简化处理。(二)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案件适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规定。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可以推举三到五名的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仲裁委员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同时,推行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庭前先行调解制度,调解中可以邀请法律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共同参与调解。(三)调解程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发挥调解引导作用。调解十日,达不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当事人就部分仲裁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出具调解书。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分情形对申请作出审查处理,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对决定受理的,制作调解书或者不予制作调解书。相信您阅读之后会有所收获。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它比法院的诉讼过程更为简便,因此更受劳动者们的欢迎。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在对劳动纠纷作出裁决之后,当事人无法再次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挪用资金罪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刑可以辞退吗?
挪用资金罪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刑可以辞退吗
一、挪用资金罪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刑可以辞退吗?
工作人员被判刑可以辞退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这时我们会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这里我们要注意保险生效日期为保单列明日期,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了给参与建筑工作的人们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了许多的方面,下面就说一说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一、建筑工程一切...
·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要哪些资料?
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要哪些资料?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就可以申请退休,领取退休金。一般来说,单位会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单位人事部门的事情,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处理的话,就需要职工本人办理。那么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来听听我...
·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的权力有哪些?
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的权力有哪些?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的权力有要求立即支付自己本人的工资,以及无故辞退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
·劳动合同一年签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一年签试用期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开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开?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
·对于检察院有加班工资吗?
对于检察院有加班工资吗?没有加班工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检察机关来确定,法律上对于普通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
·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流程怎样?
国的司法机关,以案件的处理为自己的工作。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案件时,要制作相应的比准受理书,并将这个交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不同概念的,两个机关处理的案件类型是不同的。通常,一个案件,一般的法院难以判决的,会交由检察院进行审判。那么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流程...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申请仲裁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申请仲裁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申请仲裁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
·手术后并发症算不算工伤
手术后并发症算不算工伤
一、手术后并发症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因工伤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属于工伤医疗范畴内。由工伤导致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
·墙面粉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墙面粉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墙面粉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是指工程完工,墙面粉刷进行全面验收,墙面应当平整,表面涂料均匀,无表面面层没有剥落,裂缝,污渍的情况,表面无裂纹,颜色应当一致,无脱皮,透底的瑕疵,阴阳角偏差不能超过3毫米,表面瓷砖黏贴应当牢固。抹灰面平整,无空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