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事关民生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重大火灾的话,那么消防人员肯定都是在第一线的。作为消防人员来说,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如果违规操作给国家和公民带来巨大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如何认定消防责任事故罪

(1)本罪与一般消防事故的界限消防责任事故罪

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而一般消防事故,虽然发生了事故,造成了一定危害后果,但未达到严重程度,故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与失火罪的界限

本罪是行为人在存在火险隐患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消防监督机构关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罪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如果单位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法条竞合,按照本法第397条第1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应以特别法条即本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对犯罪行为人应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论处,而不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具体确定犯罪行为人的具体刑罚时,还可考虑以下因素:

(1)犯罪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2)行为人是否多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是否经消防监督机构多次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多次拒绝执行;

(3)犯罪后的表现,如有无自首、立功表现,犯罪后是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危害结果的扩大,是否为逃避罪责而破坏、伪造现场;

(4)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5)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等。
消防责任事故罪其实就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因为个人的原因,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一种行为。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话,需要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消防人员除了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做好防火遇险的工作以外,也必须及时的对自身队伍进行管理。



·非法经营罪律师无罪辩护辩点主要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律师无罪辩护辩点主要有哪些?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作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


·隐匿会计账簿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隐匿会计账簿罪量刑处罚是什么?《刑法》第162条第2款:“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


·行政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行政和刑事拘留的区别主要是: 1、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3、刑事拘...


·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一、拘留所可以探视吗? 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2、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无需公告吗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无需公告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实务中一般是无需公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性质,是区别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新案件类型;同时,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在“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间内发现可以附带...


·非吸罪量刑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吸罪量刑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


·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传销其实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不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在很多国家,传销都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的行为,组织传销构成犯罪。而常见的构成组织传销罪的行为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


·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
      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三大诉讼法,在其诉讼过程中所需要的证据种类基本是差不多的。但是也是有细微的差别的,并不是都一样,那么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那么为您解答。 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点: 1、客观性:指一切诉讼证据都必须...


·拐卖儿童罪的起诉期是多少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父母一定会对自己家的孩子千叮咛万嘱咐,要小心人贩子,不要被他们给拐走了。 由此可见,人贩子是一个多么讨人厌、惹人仇的存在,法律上对这些人贩子的行为也是绝不姑息,拐卖儿童是要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生活中,儿童被拐卖了,要找到已经是不易,再去起诉人贩子又是很久...


·可以申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可以申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