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缓刑担保人责任有哪些规定

在一般的社会公民眼中,法律似乎是那样的严格、说一不二,并且又有些冷酷无情。但是法律却不仅仅是对公民行为的约束和对犯罪的制裁,有很多的法律条文都本着人道主义的出发点,对于犯罪行为并不是那么恶劣,社会影响不那么严重,因不可抗力而进行被动犯罪,对案件侦破有立功表现并认真悔改的犯罪嫌疑人可缓刑或减刑,这是对犯罪者的一种考验或者说是奖励。今天我们来讲一讲缓刑担保人责任有哪些规定。


一、缓刑的定义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的适用范围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三、是否需要缓刑担保人

法律没有规定判决缓刑的需要提供担保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宣告缓刑。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综上所述是我们为各位读者整理的缓刑担保人责任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根据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发现,罪犯在缓刑期间是不需要缓刑担保人负责的,当然对于其配偶,亲友或者是朋友都有一定的义务去关注约束其行为,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如果有不符合法律的行为出现,一定要积极反映,不得包庇。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一、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其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刑诉法第65条是什么,扣押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身边会经常发生违法犯罪事件,犯罪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犯罪者的行为触及到刑事诉讼法,会被判处罚款、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也需要使用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落实有助于社会的安定,那么,刑诉法第65条是什么,扣押的规定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刑诉...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强奸行为在我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此时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要是有轮奸行为的话,这时该如何对轮奸判刑处罚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


·强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介绍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会被认定为共犯处理的,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以出卖为目的的,而儿童的认定是在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和女童,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那么久会构成拐卖妇女的罪行,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这里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


·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两个月以上,具体如下: 一、侦查阶段: 1、应当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刑事诉讼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


·新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判?
      新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1.自然人犯本罪的...


·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是什么?
      一、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是什么? 1、证据要求不同 在销售伪劣产品罪中,对烟草制品的鉴定结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检测报告,或者检测报告的结论不是伪劣产品,属于主要证据不足,案子将被退回;而非法经营罪中,犯罪嫌疑人经营的是真品卷烟还是伪劣卷烟,可能...


·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