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有哪些

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
由于金融市场总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在过去我国的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为了适应当今时代的需求,有一些经营法规可能和旧公司法当中的法条是相冲突的。鉴于这种情况,我国针对公司法特地作出了修正,在调整以后更好的融入了当今企业的需求。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

一、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

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删)、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最新公司法修改内容的解读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三、公司法的修改内容:

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删)、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3、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删)

5、删去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删)

6、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第二十九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7、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删)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8、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删)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9、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10、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款修改为:“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修改为: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2、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当中修整的问题,主要包括针对实收资本和认缴出资额,设立有限公司的责任等这些做出了一些调整。所以说您要及时关注一下公司法当中的动态,政府有些时候可能会开放对公司的设立的一些条件,都是有利于您经营公司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利分配方式有什么 现如今基本上大多数的公司都是有股东合伙开办的。所以说为了确保您在开办公司的时候,所有人的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在公司法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各位股东来说,年底对公司的分红这一块是比较关注的。下面先留个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


·保险公司给回扣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给回扣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


·公司吊销后偷税漏税还需要处罚吗?
      公司吊销后偷税漏税还需要处罚吗?公司吊销后,偷税漏税肯定是需要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在这个公司横行的时代,公司之间也会常出现经济纠纷,出现了纠纷就应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得到解决,在这个法治的时代,公司也要加强对法律的认识,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和受理 ...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企业的房屋性质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 1、租赁办公用房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


·公司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融资方式都有哪些?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因为业务的需要而进行融资,但进行融资可以说就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对此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是作出了严格的管控,不然就容易演变为非法集资。而公司融资也有具体的方式,那究竟公司融资方式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政策是什么?
      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政策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国经济组织及企业在我国设立公司的越来越多,这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加快了经济的发展,市场的调控,另一方面也需要更多的制度规定和管理,才能保证企业间的有效运用。下面就为您讲述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什么?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兼并与收购行为都是很普遍且平常的事,因为跟不上市场的脚步就要被淘汰,企业被淘汰的结果就是要被其他企业收购或者兼并,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正常健康地运转,因此本文接下来带您了解企业兼并与收购的相关内容,让您清楚了解两者的区别,请您往下阅读...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按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想继续持有股权的话,可以将其转让,这一点,我国公司法第71条进行了明确。可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这引发了立法机构的关注。那么,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怎么办?
       我国致力于“科技强国”,因此,科技型企业日渐增加,但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融资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某些科技研究项目则无法进行,中关村可谓是我国的科技村,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中关村遇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怎么办?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要是解...


·企业使用了侵权产品怎么赔偿?
      企业使用了侵权产品怎么赔偿? 近年来,人们对产品的产权意识似乎越来越淡薄,很多企业或商家侵犯别人的专利,使用侵权产品,这不仅仅损害了原创者的利益,而且还不利于公司的诚信建设。如果企业侵犯了别人的产品的产权,就需要进行赔偿。那么,企业使用了侵权产品怎么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