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创业公司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如何将公司的股权分配问题处理好,对公司以后的经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现如今公司法当中针对创办公司的门槛有所降低,但是在各行各业竞争都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想要创办好公司可以说面临的问题还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一、股权分配的三大原则创业如逆水行舟,只有同行者目的明确、方向一致、公平和激励并存才能成就长远、稳定的关系。股权分配就是这么一个落实到“人”的过程,它的目的不仅要通过“丑话说在前头”来确立规则,还要明确公司基因和价值观、达成股东间的共识。鉴于创业公司初期股东和管理层通常是重叠的,暂无须考虑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一般认为确立股权分配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分别是:股东于资源层面的贡献、股东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把控以及公司未来的融资造血空间,当然上述三个因素仍有分解的空间,比如资源就可以按出资、投入时间细化,出资又可以按照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对公司的价值进一步细化。二、选择实缴注册资本比认缴注册资本好虽然2014年3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采用认缴注册资本制,即除非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必经验资程序,由全体股东承诺认缴即可,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是,这不意味着股东可以“只认不缴”,也不是说注册资本越高越好。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股东仍要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不切实际的认缴高额注册资本,那么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例如当债权人向公司索偿时,股东的清偿责任也随之加重,又如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将作为清算财产,另外也需要考虑税务风险。一般认为,创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注册资本,选择实缴并进行验资,使得“公司”这种企业形式能够充分发挥它的风险隔离效果。三、股权分配方案要最终落地于工商登记出资是股权分配的必要依据,却非唯一依据,创业者最终核算的股权分配方案往往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有些创业者会采用阴阳协议的方式,一方面签署投资协议固定真实的股权比例,另一方面按照出资比例完成工商登记。但是,上述方式的法律风险很大,一旦涉诉,不仅创业者的股东权益难以获得保护,亦会消耗大量的时间成本,导致公司错失成长良机。一般在此情形下,可考虑采股本溢价方式解决:首先,创业者之前签署投资协议,明确每位创业者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比例。继而,由创业者按照确认的股权比例和换算后的出资额进行工商登记,把股东超出登记出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四、以公司治理结构保障核心创始人的控制权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1、在无特别约定时,股东会作出的一般决议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2、表决权与股权比例挂钩,“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下简称“但书”)结合实际情况,创业公司往往有多个创始人,加之股权众筹大行其道,核心创始人的持股有可能达不到绝对控股比例(即持股区间等于或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1%——67%)。此情形下欲保障核心创始人的控制权,就需要充分利用上述“但书”,将表决权与持股比例分开来,并以公司章程的形式予以落实。五、期权池还是由核心创始人代持的好对创业公司来说,预留期权池不是新鲜话题。财大气粗是创业公司的目标而非创业公司的现实,成长性才是创业公司的核心驱动,而期权就是创业公司所能激励员工的最重要工具。不少创业者没有重视期权池的问题,要么在期权制度尚未建立的前提下早早送出,反而引发了不少争议,要么造成了核心股东持股的不必要稀释。我们可以看出,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在进行的时候,一定要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最好在工商局要有所登记。股权分配要充分,考虑到各位股东的权益,致力于股权分配的原则,保障股权分配的公平公正。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是什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范本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 本发起人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制定的适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是员工取得赢得利益的保障,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实施才能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发生法律纠纷,按照规定实施对企业和员工都是有利的。我们根据相关规定为您准备了一份公司薪酬福利制度范本。 公...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一、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可以的,这是共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需要准备注册货运代理公司所需的资料:
      需要准备注册货运代理公司所需的资料: 1、首先要确定货运公司的经营范围,范围要明确字数建议在八十字以内;其次要全体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最少要两张身份证)和确认投资的比例(百分比);以及货运代理公司的备用名称(最好准备10个以上,万一重名可以随便更换)和注册货运代理公司的注册资...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安徽省中小民营企业推动了安徽省经济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发展打好了的坚实的基础。中小企业是保持安徽省经济和发展一直平稳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承认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


·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融资在一个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为对于企业来说,资金周转可能会发生一些状况,所以需要进行融资,当然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融资概念并不是清楚,因此想要了解一下,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融资是指企业从自身...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一、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


·公司法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之后,会组建董事会、股东会等,不同岗位的职员,所享有的职权是存在着差异的,公司法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是有任期的规定的,任期结束,就需要重新选举,此时,该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选举呢? 一、董事会成员的产生 有限责任...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吗
      分公司能够作为合同主体,前提是需要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


·合伙企业与公司解散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与公司解散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与公司解散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与公司解散的区别主要是解散的事由不一样 1、《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什么责任? 一、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将其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对于法人采取强制措施。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拒不执行判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