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之前我们讲过,工伤赔偿是需要在工伤认定之后才能顺利进行的,没有工伤认定的话,对于想申请工伤赔偿的职工来说是十分困难的,但有些公司却不愿意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就有些人好奇原因了,那么工伤认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一、报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规定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或在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死亡,劳动者或其供养亲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补偿和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可称之为职业伤害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发40%。
7、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9、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0、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认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的解答了,可以看得出来,工伤认定对于公司的发展前途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只是员工需要的工伤赔偿有大有小,如果大了,可能会让公司赔偿大笔的金额。所以有些公司不愿意让员工去做工伤认定。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现实生活中,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增添了城市的现代感,但是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危险系数。高空坠物砸伤人的事件并不少见,甚至还有砸死人的情况。那么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能够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赔偿内容都包括什么呢?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
·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
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工程质量是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把握的,各类工程都有自己的质量标准和质量保修期限。对于幕墙工程来说,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很多人都是不确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是对所承建的工程的一种承诺和担保,但是不同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也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幕墙工...
·烧伤工伤鉴定级别怎么辨别?
如果在生活、在工作中遇到烧伤工伤等意外事故,当事人需要鉴定烧伤工伤的级别并根据伤残级别向单位、相关公司要求所得的赔偿, 对于鉴定级别,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而大多数员工以及其家属又不了解有关方面的法律条规以及烧伤工伤的国家规定鉴定标准,那么该如何辨别烧伤工伤鉴定级别则是我们...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
·怎么聘请辩护律师才好
不管是哪一类型的纠纷,当事人有需要的话都是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的。但是聘请到一位好的律师,能够帮助自己处理问题的律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那实践中,究竟该怎么聘请律师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聘请辩护律师才好
1、专业刑辩律师应为首选。
律师职业与医...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发挥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社会...
·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生活来源,但是对于工资报酬的范围,比如说,工资包含哪些部分,不包含哪些部分等等,很多人还是不清楚。也有很多女职工在“三期”期间被单位克扣工资,那么女职工“三期”如何支付工资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一一解答。
一、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
·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续签有什么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续签劳动合同。那我国劳动法中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
·工伤认定多久可以鉴定?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后,首先应根据病情尽快入院治疗,在身体恢复健康或病情得到稳定后,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待劳动行政部门出具了工伤认定通知书确定了工伤性质后,对于出现残疾等伤情较重的情况,职工再申请工伤鉴定和赔偿,但在具体实际中,由于有些用人单位怕担责任、不配合等原因,导致工伤认定拖...
·职工工伤鉴定第十级12条内容是什么?
当工作者在工作中造成工伤后,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向用人单位申请获得赔偿的。不过要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赔偿,这需要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作为依据参照工伤者的自身情况才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那么一般较为关注的职工工伤鉴定第十级12条内容是什么呢?
工伤鉴定原则十级第12条之规定:
身体...
·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事业单位或者是国家公职单位的人员,在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之内都是可以正常休息的。除此以外,如果一些民营企业要求员工进行加班的话,那么必须给员工发放加班费,关于加班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