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收受报酬为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敢于贪腐受贿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等优势为他人提供有偿的劳动服务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与收取合理劳务报酬的界限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还是利用个人技术换取报酬。利用个人的技术、管理专长为他人提供服务,收取相应报酬的,因为没有职权与金钱交易性质,故该报酬属于合理收入,不应认定为受贿。可见,受贿与收取合理劳务报酬的区分关键就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的财物,还是利用个人技术为他人提供服务取得相应报酬。如何正确区分正当的劳务报酬与非法的行贿受贿的界限,司法中应当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把握:1.国家工作人员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还是利用个人技术换取报酬;2.是否确实提供了有关服务;3.接受的财物是否与提供的服务等值。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注:所谓“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是指个人受贿数额接近该标准且已经达到该标准的80%以上,即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应当注意,对于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检察机关才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主要在于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工作人员获取报酬的途径是依靠手中的职务和权力还是自己的技术知识能力,其次,国家工作人员是不是为对方提供了真实的劳动服务,其获取的报酬是否与付出的劳动相匹配。


·广州工业厂房征收如何补偿?
      广州工业厂房征收如何补偿?现在各地拆迁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有些人觉得拆迁可以有一大笔的补偿款,但是对于一些工厂来说并不是一件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首先如果工厂厂房被征收那么就代表着不上运营轨道的工厂需要进行迁址这又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寻找适应新的环境或者直接面临倒闭,其次工厂厂房...


·劳动合同到期再申请被拒公司会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再申请被拒公司会如何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都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劳动纠纷中,很多劳动者由于对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的缺失,导致维权之路走的特别的艰难,甚至无法正常维权。那么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到底有哪些?这些都是劳动者需要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关于立法宗旨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


·误工费证明表可以由谁开
      误工费证明表可以由谁开 误工费证明表由单位开具,把事故 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一份,加盖单位的公章,并且最好是有单位的财务章,不然不会被认可的。而且还要有单位的一份书面证明,证明本人在这里工作,平均月工资多少,多长时间没上班,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盖上,就行了。 二、误...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


·一、购买社保是否为劳动关系?
      一、购买社保是否为劳动关系? 社保的缴纳记录是可以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1条的相关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建筑更加美化,而建设工程合伙合同有时会存在各种问题,有可能造成建设工程合伙纠纷,双方当事人直接去法庭解决。那么“建设工程合伙纠纷判决书”的制作要求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形式要求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


·工伤认定一经作出就生效吗
      不是的。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全文 当下的人们对于维权有了越来越强的意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全文 当下的人们对于维权有了越来越强的意识,双方发生纠纷,也多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在劳动关系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的仲裁有一个可以依据的法律,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提供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全...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湖南省也发出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来了解下“通知”的具体内容。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