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

由于社会治安还没有那么完善,抢劫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大多数人在遭遇抢劫之后会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我们会疑惑哪些才是真正的抢劫罪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哪些?法律会依照不同的类型给予哪些不同的惩罚。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八种: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上所述,在法律上抢劫罪类型有8种,对财务的持有者使用非正当手段如暴力,胁迫等方法使其强行得到财务的行为即为抢劫,法律是公正无私的,会按照现实情况与抢劫罪的八个类型进行对比,最终进行公正的惩罚,所以我们每个人应该遵纪守法,切勿触犯法律。

·故意伤害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通常人们之间的小打小闹造成伤害时一般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则要了解其构成要件。那么,故意伤害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


·刑事案件同案犯会分开抓捕吗
      一般情况不会分开判,但量刑标准会有所不同。同案同审:一个刑事案件涉及多人参与的,属于共同犯罪。在同时(相近时间段)到案的情况下,要一同开庭审判,不会拆开分别独立审判。因为同一案件的所有成员之间,牵涉到相互责任利益问题,在庭上需要有一个法庭提问和被告人辩论的过程。如果分开来审判,有...


·信用卡诈骗定罪量刑需要什么证据?
      信用卡诈骗罪作为一种特殊的诈骗犯罪,主要是指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获利的犯罪行为。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不是犯罪对象,犯罪对象仍然是财物。依据刑法的规定,任何犯罪都需要证据进行证实才可以定罪量刑。那么,2017年信用卡诈骗定罪量刑需要什么证据? (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


·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
      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判刑五年实际坐牢多久,若无法定减刑和假释的情形,应当坐满五年的牢才能出狱;若有减刑的且又可以假释的,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以及适用假释的罪犯应当为已经实际执行了有期徒刑一半刑期以上的罪犯的规定,理论上判刑五年...


·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
      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 一、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只要是在场参与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定刑在5年以下,具体量刑还需要结合其他的量刑情节。如果不是累犯,可以争取缓刑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盗窃罪可以缓刑吗,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小孩子有小偷小摸的习惯,虽然这并不一定会构成盗窃罪,但至少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而要是盗窃达到一定标准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此时盗窃罪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可以缓刑吗 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


·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等非法的方式阻止证人,在法庭上进行作证或者是指使他人做伪证的,这样的一种状况的话,将会构成妨害作证罪,这样的一种罪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是三年以上。《刑法》第三百零七...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什么?犯罪与终止的规定是犯罪终止指的是犯罪玩具的完结。犯罪过程当中的终止和犯罪中止的不同: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


·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
      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 一、拐卖儿童应该被判死刑吗 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


·一、有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多久?
      一、有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多久?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有期徒刑的考验期是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


·判五年减刑可以减多少
      减刑多少要看法院决定,法律没有固定标准说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的说法。但是自首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是可以减,具体由法官裁量。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