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生活当中的工种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也就是说,国家实际上要求所有的劳动关系都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来进行约定,但实际上,目前我国还有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都是仅仅凭借口头的形式来约定的,而且有部分的私人企业老板,甚至存在乱扣工资的这样一种情况,那么作为员工来说,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一、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事实上行成的劳动关系、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应过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问题是员工必须要首先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而且还需要证明老板在扣工资的时候,确实是无缘无故没有原因的乱扣。只有这样的话,国家有关部门才能够进行干预的。建议如果是这样的话,最好及时的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工程施工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施工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程施工逾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数额赔偿,但是约定金额大于实际损失金额的30%的可以请求法院增加或者减少。发包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


·一、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强迫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上签字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约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职工权益。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根据法律...


·员工疫情期间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疫情期间感染算工伤吗?员工疫情期间感染不属于工伤,如果属于近期的冠状病毒感染引发的肺炎,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待遇。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据此,在疫情期间,员工在志愿活...


·辞退员工补偿有封顶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封顶吗? 一、辞退员工补偿有封顶吗?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12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工程施工是从工程用地基础上开始的,现实中存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工程用地产生纠纷。那么工程用地纠纷一旦发生,双方当事人应该如何解决?双方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防止出现纠纷?我们根据相关资料,通过下文来告诉您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工程用地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1、当...


·作为一个劳动人
      作为一个劳动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工作之前必须要完成的,所以在和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必须要慎重仔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我们的劳动合同有不妥之处时该如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原则?请您仔细跟着我们来学习一下。 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


·关于工伤鉴定的相关程序以及申请时间
      关于工伤鉴定的相关程序以及申请时间,如果是当事人在受到工伤之后要申请赔偿的话,这些信息是必须要引起注意的,因为如果是超过了时间的话,再去申请工伤鉴定的话,就没有效力了,有人问2018沈阳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关于这一问题的相关答案,我们已经为您早整理出来了相关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


·哪三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三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


·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
      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 一、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 由用人赔偿赔偿,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应当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非因工负伤虽然没有过错,但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没有侵权人...


·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工作10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用人单位需要补偿劳动者10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


·9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受伤后,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这样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才能明确伤残程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等级分为10级。像9级工伤属于比较轻的,经过治疗后,职工都可以继续从事劳动。那么,2017年9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9级工伤鉴定标准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