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认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您都知道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说起赌博罪,我们不得不提到另一种罪名,开设赌场罪。那在实际案件中,该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呢?也就是说,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面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认定开设赌场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四)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二、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在现实生活中,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但应注意的是,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上文中我们对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做出了解答,但愿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法律上从来就没有的定义您不要想当然的去理解,不能够按照自己的臆想去判定整个刑事案件的审判问题的。就比如很多人都特别关注的认罪认罚,可就算是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也不能够替代证据的重要性的,但是最近有人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认罪法和证据法的相关规定...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允许对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来请律师进行辩护,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诈骗罪的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如今社会,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不劳而获,以诈骗等方式谋取辨认的财物,尤其在如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诈骗手段层次不穷,很多人会在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被人诈骗。所以诈骗罪是威胁我国居民生活幸福安全的一大隐患。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我国诈骗罪的办案流程。 一、流程 侦查阶段: ...


·故意伤害罪的类型规定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类型规定是怎样的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
      在生活工作期间,因为很多特殊情况导致了互相之间小的摩擦,对于行政拘留很多人抱有疑问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以及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对于高血压的情况不是确定的,会因为不同情况产生不同的结果。下面就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犯罪嫌疑人有高血压...


·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对于特定犯罪形式的规定虽然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但是不能避免社会的发展让刑法的内容因此调整后改变了对以往罪行的处罚力度,但是如果在修改刑法之后发生的变化涉及到过去的犯罪就必然要求探究溯及力的问题。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一、襄阳醉驾起火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襄阳醉驾起火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在襄阳醉驾引发火灾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过失引起火灾涉嫌构成失火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三...


·诈骗罪从犯量刑是怎样
      一、诈骗罪从犯如何量刑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从犯予以从...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如何量刑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吗?
      一、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吗?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不可以减刑的情形有: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


·拘留期没有批捕会不会开庭到庭?
      一、拘留期没有批捕会不会开庭到庭? 拘留期没有批捕,也可能需要开庭审判,并面临司法判决。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