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山东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尽管已经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仍然有些农村家庭违规生育三胎。对于这种超生行为,当地计生办会对超生家庭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在征收上面,各地都有相应的标准。那么,山东2017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1、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2、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3、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4、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5、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综上所述,根据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二胎政策,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当时城镇居民年度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符合生育条件但是没有办理准生证的,则计生部门要对夫妻双方各罚款五千元。当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送达后,当事人应该在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和老公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
      和老公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怎么办?
      我们的另一半是人生中比较亲密的伴侣之一,夫妻之间相约陪伴到老,更是一种及其美好的事情。但在现实生活中,意外常常突然降临,相信我们大多数人都听到过夫妻一方突然失踪的事情,对于一个家庭无疑缺少了重要的成员,无论由于什么原因,夫妻关系无法继续存续,因此另一方可能就会采取一些措施。那么人...


·返还彩礼有没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
      返还彩礼有没有比例要求彩礼返还都有比例,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百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可以,已经成年的孩子,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


·协议离婚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多长
      不管是选择怎样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的,这样才能顺利的离婚。而办理手续自然也就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那其中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多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多长 《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


·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是什么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 以孩子为被告;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1、夫妻离婚,有一个独生子归女方抚养。 女方再婚后的男方也带来一个孩子。这要看男方带来的孩子是否是独生子女。 如果男方带来的是独生子女,婚后再婚夫妻无生育,女方的前夫还有男方的的前妻都没有再生育子女,也没有再收养子女。那么这两个孩子仍...


·离婚后子女各一个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孩子的抚养权就也有了归属,一些家庭有两个子女,夫妻双方会协商离婚后一方抚养一个。而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不得违背。那么离婚后子女各一个抚养费怎么算?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后子女各一个抚养费怎...


·一、 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
      一、 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个人财产对方卖了合法吗?
      一、夫妻个人财产对方卖了合法吗? 夫妻个人财产对方卖了是不合法的。夫妻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按法律规定应当征求对方意见,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