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或者身边的人遇到过这样的一个问题,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么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为此我们特地请教了平台的专业律师,下面就是他的专业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和数额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已作具体规定。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确立了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即要求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没有取得的那种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合同就可以取得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为明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赔偿办法》第3条作了具体规定:(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继续履行是我国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和合同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我国《劳动合同法》不光作出了相关规定,还从合同法原理、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工会法及工会法解释的精神和我国劳动合同履行的现状考虑,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形式适用继续履行原则意义重大。在目前我国劳动力绝对过剩,就业机会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要有效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除了责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实际损失外,还应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强制违法解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实际操作中,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现实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难免会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3、必须是用人单位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必须存在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如果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如此强调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是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同时,我国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违约金、劳动关系的解除等问题有严格限制,无论是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亦或是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都应当对这些强制性的规定予以高度重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还有什么需要法律上的帮助,可以到平台与在线专业律师谈谈您具体的情况,我们将为竭诚服务。


·手指第一节骨折工伤算几级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手指第一节骨折,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伤情,而且很多情况下,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出现手指第一节骨折的情况,而工作中就这种情况就更加的常见了,但是在工作中手指第一节骨折同样是属于工伤的,那么手指第一节骨折工伤算几级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一、手指骨折属于几级工伤 骨折如果...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也就是在录用时用人单位就需要将包括工资在内的岗位相关信息如...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简介是怎样的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简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涉及的工程种类很多,地面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对于地面工程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为提高地面工程质量的标准,出台了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目的就是加强地面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提高建设水平。所有地面工程在验收的过程中,必须符合验收规...


·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以及方式
      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以及方式签订一份有效的合同可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提高工程的效益,同时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法律基础。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另一方该如何索赔呢?索赔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索赔的依据 对于因甲方的原因合同无法...


·跟别人介绍工程有责任吗
      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如果只是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做工程,则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其二、如果自己给别人介绍工程,并且成为担保人的,则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


·未成年工是指我国年龄在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
      未成年工是指我国年龄在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这类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得从事相关的有毒、化工、伐木等重体力或对身体有严重危害的职业,我国对这类人员的工作时间也有明确的保护规定,规定这类人不能加班,危害其身体健康。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任何建筑工程当中的电气装置安装都是属于非常重要的操作项目的,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当中以及安装完成了以后,如果发生了人为操作失误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都很有可能轻则会造成大面积的停电,重则人员伤亡的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内容这对电气安装工人来...


·农民工保险怎么买
      现在社会发展越来越好,出生农村的很多人都外出到城市里打工以谋取生活。那关于他们的相关保险应怎么买呢?首先我们要先买好自己的社保,其中包括社保,它可以在我们生病住院的时候进行医疗费报销,从而让我们少支付一些医疗费。如果你在单位上班的话如工厂或公司,就是单位帮你买一大部分,然后剩下的...


·工厂倒闭会赔钱吗
      工厂倒闭会赔钱吗造成工厂倒闭的原因有很多,内部原因、外部原因都有可能带给工厂致命的打击。当然,工厂倒闭除了与管理层的利益息息相关,与工厂的员工的关系也非常的重要。那么工厂倒闭会赔钱吗?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工厂倒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


·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人身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并且个人单位应该及时的把员工送往医院治疗,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相关的机构,受到一定的证明材料之后,会下发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龄的劳动者,童工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使用童工的企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关于童工的年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因此为了保障未成人的权益法律对于童工做了相应的禁止规定。在中国多大属于童工范畴?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