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是被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那么你知道当事人要撤销婚姻时,需要带上哪些材料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书;

3、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的侦查记录,法院做出的有胁迫情形的判决书等;

4、其他证据材料和证人证物。

二、哪些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此处的胁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胁迫方须有胁迫对方令其产生恐惧,做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故意;

2、胁迫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3、受胁迫方在胁迫的行为下做出了同意结婚这种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4、胁迫的行为与受胁迫方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撤销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婚姻登记机关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们要知道,只有被胁迫的婚姻才是可撤销的婚姻,要是夫妻双方是近亲或者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这种婚姻不是可撤销,而是无效的。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恶意转移情形有哪些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


·公安机关通常如何处理骗婚
      公安机关通常如何处理骗婚 一、公安机关通常如何处理骗婚? 对于骗婚公安机关可能会按照诈骗罪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


·离婚夫妻的共同股权怎么样分割
      第一种情况:夫妻之间已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此种情况下,又可以进一步分成三种具体情形:1、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2、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3、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转让的...


·离婚申诉需要什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申诉需要什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


·离婚协议无财产争议可以直接离婚吗?
      离婚协议无财产争议可以直接离婚吗?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可以直接进行签署。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二、离婚协议...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最低是多少钱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最低是多少钱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


·一、子女抚养权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子女抚养权确定的依据是什么?子女抚养权确定的依据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


·哪些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一、合伙股东离婚后属于婚后财产吗? 合伙股东离婚后不一定属于婚后财产,还是需要看二人合伙的当初是不是对这些合伙的资产有特别的约定,又或者合伙企业是在二人结为夫妻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