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徐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行为人实施非法拘禁他人行为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如干涉他人婚姻、勒索财物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有可能从非法拘禁犯罪转化为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绑架罪。而单独就非法拘禁罪而言,您知道具体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徐州市关于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吧。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个月。

2、非法拘禁犯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致一人重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6)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殴打、侮辱、虐待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10%-20%;(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5)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6)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7)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我们知道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辩护,看是否能争取宽大处理,这样也是在保护被告人的利益。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之后,此时被告人可以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然后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此时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的期限。那到底《刑事诉讼法》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如何确定上诉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有特征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诈骗罪不得减刑吗
      参照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结合了一下,简单的讲,诈骗罪就是以不合法的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用不真实的事实或者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有财物的一种行为。在法律上对于诈骗罪的判处有以下几方面:一、诈骗公共财物或私人自财物,诈骗金额达到3000至100...


·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普及,如今很多人们的法律意识很高,在生活中都会在受到侵犯时候就在第一时间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打官司,涉及的法律就是刑诉法,要有所了解,那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


·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司法实务中,一旦确定了被告人犯罪的话,则多数都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而我们常见的刑事责任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没收财产等等,由此可见刑事责任的种类是比较多的。那到底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


·依据酌定量刑要素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怎么处罚?
      依据酌定量刑要素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怎么处罚?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受害人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受害人有过错而侵害人无过错,此时一般应免除侵害人的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


·入室绑架罪量刑标准
      绑架罪的发生往往是犯罪者处于某种目的,对受害者进行控制的一种行为,我们知道的目的可能就是因为钱比较多,对于绑架罪的案例老说,犯罪者因为个人问题预谋绑定某个特定的人;犯罪者本意没想绑架只是图财等不同的起因,造成的不同结果,在量刑上也是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情节严...


·受贿罪是如何立案、受贿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贿赂的形式主要指的是用给予报酬来收买某人,贿赂较为明显的特征则是建立在给予或接受贿赂人的直接财产或其他特权基础上的非法利益,或得到其他人的同意但并非合法的要求。生活中,如果涉嫌受贿罪就要立案。那法律中规定受贿罪是如何立案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贿罪是如何立案的 ...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 侦查工作的原则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系列的基本行为准则,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予以遵守。 (一)迅速及时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


·被判拘役缓刑需要坐牢吗?
      被判拘役缓刑需要坐牢吗? 一、被判拘役和缓刑需要坐牢吗? 缓刑是完全不需要坐牢的,而拘役则因为是主刑之一,是需要坐牢的。 (一)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在看守所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