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分割财产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平的结果。那么,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 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从我国《劳动法》的角度来讲,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属于工资性的收入。它是对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对应的权利即已“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即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
(7)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认定。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予、租赁、抵押、继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在我国,房产和地产(指土地使用权)分属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其价值体现也是能够独立表现出来的。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婚后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屋且年限不长,分割财产时应注意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房屋价值分开进行处理。另外,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增值了,这部分增值的价值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确立而形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物,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都应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婚后增值部分可以看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该土地的价值而产生的一种利息,是一种合法的收入,所以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股票的所有权归属纠纷日渐增多。对这类纠纷的处理主要应从股票购买的资金来源和股票自身的性质来认定。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股票这种情况如何认定股票的归属呢?我国目前发行的股票有两种:职工内部股和社会公众股。对于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有的股份,分割财产时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不仅职工内部股采取记名方式,不得向企业以外的任何人转让,而且这类股票往往还带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福利性质。如果夫妻双方同他们家里其他成员就股票所有权产生纠纷,那他们之间关系可认定为借贷关系,另案处理。如果他们购买的是社会公众股,这种股票可以进行转让和交易,那么这种股票的性质应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各方按出资情况进行分割。
(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不周全。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应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婚姻法定财产制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
二、共同财产分配应该遵循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婚内共同财产包括的项目有很多种,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银行卡的储蓄、双方投资的收益等等,许多虚拟的财产也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分割的。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的分割一般是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将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但是也有许多特殊情况。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涉外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究竟实践中,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关于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
·前夫出国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本身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孩子的抚养费作出了约定,但有的人解除了婚姻关系的,就想要逃避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还有借口出国来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要是遇到前夫出国不给抚养费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
·取保候审可以家属办吗
家属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
·国家赔偿有时效吗,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是很多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的一种途径,但是不少人称,申请国家赔偿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那么就会视为放弃自己的这个权益,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国家赔偿有时效吗,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
有。
...
·保险赔偿金离婚不分吗有的需要分有的不需要平分。
保险赔偿金离婚不分吗有的需要分有的不需要平分。1、婚前全额购买或者婚后全部由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归投保人个人所有,不受日后婚姻变动的影响。2、婚后全部由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平分现金价值。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
·2023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
当公民、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相关国家有关的人员的侵害时,被害人便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国家也有义务给被害的人一定赔偿,《国家赔偿法》也是用来保障人民利益的,其条文也在不断完善中,那么2018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呢?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那么可能在第一次起诉即可离婚。而离婚诉讼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那么审理期限则为六个月。
如果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例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
·夫妻怎么对离婚股权分配
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就必须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如今夫妻共同财产已经不再限于现金或存款了,还会包括房产、股权以及知识产权等特殊的财产,不同的财产在分割的时候情况不同。那么夫妻离婚股权分配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
·刑事自诉重婚罪什么人可以起诉
一、刑事自诉重婚罪什么人可以起诉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我国的法律规定重婚罪既属于自诉案件,同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来讲,一般都是由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法律规定重婚罪既属于自诉案件,同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一、夫妻离婚后才办理财产分配吗?
1、一般都是在离婚以后才办理财产分配的,不过,双方自愿在离婚之前就先办理好财产分配的话,法律上也不禁止,何时办理财产分配还是要由男女双方自己做决定的,假如是起诉离婚的话,只能在拿到民事判决书之后再办理财产分配。
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
·刑事国家赔偿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问题在以前并没有引起您的关注,但是近几年的冤假错案的翻案使得国家赔偿重回您的视野,成为关注的焦点,刑事国家赔偿一般是在案件判决错误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损害的前提下进行的,国家赔偿的数额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刑事国家赔偿程序是什么,下文中我们着重为您介绍。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