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知道,诉讼是债权人有效讨债的手段之一,可是当遇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时,不少债权人就不知道该怎么使用此项手段了。那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起诉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债务人过世债权人该怎样起诉才能追讨会欠债?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起诉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上述规定,继承人承认继承,并不以接受继承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因此关于遗产的法律地位应理解为,自继承开始(债务人死亡),遗产即归属继承人,继承人为数人时,各继承人共同继承,对遗产共同共有,也就是说继承人是遗产的共同共有人。而遗产是债务人(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清偿,自债务人死亡开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存在着权利、义务的冲突关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有权起诉被继承人,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付债务。综上所述,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适格的。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立有借据,双方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到后,甲没有还款,不久甲即死亡,遗有个人财产一批。甲死后为久,乙以甲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其偿还甲的债务。此种情况,法院应予以立案受理。2、继承人在诉讼前表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仍有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当然,在起诉前,如果债权人明确知道债务人的遗产已被处理完毕,也明确知道有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就无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提起。二、债务人过世债权人如何起诉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的,是否继续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如前所述,债权人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至于是否继续进行实体审理,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1、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2、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根据继承法规定,死者的债务应由他的遗产来清偿,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目的就是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直接用遗产来清偿。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当承担义务的人,对债权人来讲,已无法实现其诉讼请求,诉讼继续进行也没有意义,因而应当终结诉讼。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如此债务属合伙债务,而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且没有遗产,此时不能终结诉讼,而应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在讨债的过程中,虽说诉讼的手段比较有效,但它毕竟属于公力救济的一种,所以需要提高一定的材料、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至于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起诉,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您不要认为债务人死亡了,之前的欠债就能一笔勾销,此时也是可以用债务人的遗产来进行还债的。


·挪用公款的要件具体有哪些
      挪用公款的要件具体有哪些1、挪用公款罪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2、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如何发行公司债券?
      如何发行公司债券?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补救?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补救? 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救: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


·法律规定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久
      当您拿着借条去诉讼讨债时,您要注意的问题之一,就是借条的时效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借条的最长时效究竟有多久呢?这是对于有借条的情况而言的。可实践中,还有不少借款没写借条的情况。那在没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应该怎么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久 ...


·借条和借款单有何区别?
      借条和借款单有何区别?区别主要是:1、含义不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借款单,就是借款单,报销单是用来报销费用时用的;借款单在法律的角度来...


·什么是借款担保,有哪些
      什么是借款担保,有哪些类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社会主体会想到向他人,或者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等方式获取缺短期资金。在借贷时,债权人为了使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会要求借贷者提供借款担保,你是否知道借款担保有哪些类型呢? 一、什么是借贷担保? (一)概...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他人欠钱不还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起诉,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二)...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说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说不还怎么办?朋友借钱不还该如何处理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2、看准时机...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有哪些?1、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在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2、本罪...


·个人的债务可能产生哪些纠纷
      个人的债务可能产生哪些纠纷 一、个人的债务可能产生哪些纠纷 个人借款纠纷以下几点: 1、约定的利息过高 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但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利滚利的现象。而出...


·企业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
      企业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 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文一: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公司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开发票和代收款工作。该委托代理单位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代开发票和代收款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