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结婚的很多规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在结婚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对无效婚姻有一定的了解,那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二、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婚姻关系状况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父母不曾结婚,或者父母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不同。
三、婚姻被宣告无效共同债权、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我想婚姻和撤销主要区别是形成的原因不同,一般如果结婚过程中是法律不允许的结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而撤销是个人想结婚或者不是自愿结婚的可以撤销婚姻,两者要了解清楚才能保证在结婚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的问题。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一、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


·身患什么病不可以结婚?
      身患什么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


·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很多人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按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自动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在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应该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那么,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两年自动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的注意事项
       社会发展,人的观念转变,离婚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问题,也涉及到两个家庭还有孩子。离婚需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免得日后的麻烦,有的人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更高。因此,选择公证的人数也不在少数,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内容。 一、办理离婚...


·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怎么申请?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的方式为:(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重婚取得的财产如何分配?
      重婚取得的财产如何分配?应当按照财产所有权情况分配,重婚婚姻是无效的,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法律只保护合法权益,重婚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违法,所以重婚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其财产纠纷不能依靠法律进行分割,重婚财产处理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讨论:(一)无子女情形重婚财产的...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不是。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家事审判员经过对相关材料审查并会见双方当事人后,区别是婚姻死亡还是婚姻危机,如果仅仅是婚姻危机,则着重于婚姻的修复,根据其婚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确定冷静期,冷静期的时间为2至...


·一、女方说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说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


·离婚女方想争取小孩抚养权可能性大吗?
      离婚女方想争取小孩抚养权可能性大吗?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么?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么?显然可以报警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变更抚养权到哪个部门办理?
      变更抚养权到哪个部门办理?变更抚养权可以到法院或者公证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