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怀化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之后,在工作过程中因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前提是经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而申请工伤赔偿的主要依据就是劳动能力鉴定的最终结论,经过鉴定后的伤残等级越高,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的赔偿就越高,那么,怀化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呢?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第十二条 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检查和诊断。

第十三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综上所述,关于怀化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或对工作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造成影响的,可以在工伤认定之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因此,怀化市的职工申请工伤鉴定应在怀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一、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但特殊行业除外,如:口罩、防护服的生产企业,劳动者无权拒绝加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同时,根据...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需要投入使用的,在使用过程中,一旦该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损失,因此,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会需要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相...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时间不同,而当事人一定要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不利的后果。而实际认定工伤的时候,也有可能出现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况,那到底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履行。特别是金钱债务,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因为金钱是一般等价物,没有别的方式可以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


·中海集运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于一些集运公司来说可以说公司中的员工的工作环境相比于一般的公司来说还是比较的恶劣的,这就容易引起员工在工作环境当中出现意外事故的情况,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导致工伤,当出现工伤的时候,最重要的便是对工伤进行鉴定,那么中海集运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中海集运工伤鉴定标准: ...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需要提醒的是...


·工资贷款合同的范本
      工资贷款合同的范本 工资贷款合同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


·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需要按照其中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合同中必须要写清楚双方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必须要出现在合同中,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伤死亡,工作单位要赔偿给职工亲属一部分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工伤死亡赔偿范围以及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我们来看一下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工伤死亡赔偿范围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


·加班费差额按最底工资算吗?
      加班费差额按最底工资算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当顺序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及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的来确定。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


·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吗?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任何种类的工作都需要加班费用的支付,协警他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正规的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工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