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父亲付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处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而此时可能出现由母亲抚养孩子,而父亲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此时离婚后父亲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父亲付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首先,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家长必须为未成年人完成9年义务教育负有责任,至于9年以后的教育,父母就没有必然的义务支付学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一)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其次,要注意的问题,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

(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首先,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其次,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

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一是出国、出境人员;

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四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父母虽然有义务抚养子女,但这仅仅针对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原则上子女到18周岁以后,父母就不需要再继续支付抚养费,不用再抚养子女了。但现实中可能子女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那父母也需要继续抚养子女,支付抚养费。

·一方拿钱离家出走的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离婚可能是最好的选择。有一方提出离婚的,对方不同意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法院介入处理。有时候,一方拿了钱后离家出走,来逃避出庭。那么,一方拿钱离家出走的怎么起诉离婚?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一方拿钱离家出走的怎么起诉离...


·楼上漏水,楼下被淹,怎么维权?
      1. 2011年6月5日7时许,古浪县男子王庆贤发现,自己承租该县供电公司办公楼一楼的浩瀚艺术书画室外间走廊及里间字画储存室地面均有积水,店内名贵字画受损,遂向古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并电话告知二楼承租者高银奎。 2. 此后,王庆贤一纸诉状将古浪县供电公司和高银奎告上法庭...


·预约离婚指的是什么?
      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和登记离婚,但是,你们有没有听说过预约离婚呢?预约离婚指的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我们的介绍一起到下文看看吧。 一、预约离婚是什么? 预约离婚,是指要离婚的夫妻,得先填一个预约表,到预约时间后再正式办理。先进行预约,让夫妻有一段时...


·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
      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只能是一般代理。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办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然后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到法院起诉办理。必须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下面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律师委托合同 的一般规定。 委托代理合同 (民事/...


·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证?
      由离婚率的升高我们可以看出离婚是现在社会中一种很普遍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方式进行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同时,男女双方都可以起诉离婚,那么,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证?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证? ?《新婚姻法》第...


·离婚协议中补偿金可否不给
      离婚协议中补偿金可否不给?离婚协议中关于补偿金的约定不可以不给,协议离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发给离婚证后,那么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就已经产生。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所载明的内容积极履行。但是由于协议离婚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当一方不履行协...


·一、如果夫妻俩有两个孩子怎么分割财产?
      一、如果夫妻俩有两个孩子怎么分割财产? 如果夫妻俩有两个孩子依旧可以采取协商、诉讼的方式分割财产。 1、协商需要遵守的规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


·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相信您都知道,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官需要按照规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而要是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话,就需要签订离婚调解书,那一般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调解书生效自签收之日...


·可以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如果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一方属于精神病人,同时也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这种情况是不允许办理结婚登记。而很多人却是在婚后精神状态出现的问题,那此时可以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答案是否定的。 1、首...


·起诉离婚,第一次被驳回诉讼请求,一定要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吗?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tjlytel}}> 第一次离婚半...


·一、离婚前申请对对方财产冻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离婚前申请对对方财产冻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