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023年新婚姻法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当今社会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涉及分配财产,房产等问题,有时还要涉及到未成年的孩子。那么,当离婚涉及到给与孩子抚养费时,您知道我国关于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最新的抚养费规定,希望能帮助到正有此困惑的您。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如何履行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综上,子女抚养费并不是有法律规定的一个标准数额,而是由您子女的具体需求,您的负担能力以及生活实际水平而定的。可一次付清,也可定期给付或以物折抵。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抚养费也可随之变化。

·办了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
      办了离婚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是女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则是女方的权利。 首先,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有的夫妻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能法院会驳回请求或者判决不准离婚。而日后当事人又有可能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您知道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吗?其实每一次起诉离婚的程序都是差不多的。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起诉离...


·可以申请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在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会事实施拘留的方式,这是为了将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刑罚,缉拿归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司法活动也可能会产生错误。如果我们遭受了错误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我们将针对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为您介绍。 ...


·委托抚养费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好多民事之间的关系,都可以通过一份协议书来进行解决。比如说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夫妻关系破裂离婚,但是对孩子的抚养还必须进行下去,在这个问题当中就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委托抚养费协议书应该...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一、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无影响,报考公务员只需要本人提供无罪证明即可,因此与父母是否被行政拘留无关。只有父母被刑事处罚过,留下了案底,才会对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像是不能考取人民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遇到房主一房二卖,怎么办?
      1.一房二卖,顾名思义,是指出卖人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了两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一房二卖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一房二卖房屋归谁所有?遭遇一房二卖如何维权呢? 2.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


·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如果一方有过错就可以申请另一方给离婚赔偿,离婚不仅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很多女性在离婚的时候向男方要求离婚赔偿,那么要是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的相关内容!一、没有夫妻生活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离...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社会在发展,但是发展是不平衡的。我们身边总会有儿童因为各种问题无人抚养,甚至因此而夭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释是什么,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谁来抚养,这些问题仍然困惑着不少人,下面就介绍下相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解释  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失...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