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采取的按揭付款方式,其中银行会将剩余房款直

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采取的按揭付款方式,其中银行会将剩余房款直接打给开发商,而此后购房者就需要按照与银行的约定,每个月按时支付相应的贷款。然而,现实中有的人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就想要出售房屋。那此时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应做好相应的前期工作。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不过,房地产律师建议,二手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促进房产交易,也会使购买方多一份放心。
二、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怎么卖
买卖未还清贷款房产,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供选择:1、转按揭:这是在二手房买卖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通俗地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同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武汉市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如果您需要买卖尚未还清贷款的住房,建议您事先就相关问题咨询湖北(武汉)勤宇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或者选择律师陪购,让其就您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如果因买卖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发生纠纷,您也可以寻求武汉房地产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从原则上来说,未还清贷款的房屋此时没有取得所有权,因此是无权进行处分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其实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此时购房者可以先偿还剩余的房贷,或者将房贷转移到自身,这样其实也是可以购买没有还钱房贷的房屋。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二房东骗租属于诈骗么
      二房东私自转租并不一定属于诈骗,一般涉及到民事纠纷,但如果二房东存在以欺诈的方式来获得非法利益,并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认定标准的,则显然是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不一定要给,通常都看当事人在先前有没有预想到这种情况并对占有费进行了约定。根据《合同法》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类型主要有:1、返还财产(包含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的折价补偿这一特殊方...


·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
      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 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2、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3、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 4、不要把填写合同的权...


·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非常的清晰的,住房问题虽然说是必须要解决
      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非常的清晰的,住房问题虽然说是必须要解决的,但是我国各地过高的房价,也确实成为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难以逾越的一个鸿沟。所以现在房地产市场之间的竞争实际上也是非常惨烈的,有些商家为了能够解决目前这种困境,推出了所谓的零首付,导致有一部分的公民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买...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很多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这样日后也方便自己进行装修,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也就是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与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是不一致的,对于购房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害,毕竟商品房房款是按照开发商所说的面积...


·不通过中介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不通过中介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今市面上不仅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回迁房这样比较特殊的房产
      如今市面上不仅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回迁房这样比较特殊的房产,最近几年各地还出现了两限房。但其中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购买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有资格购买的。那其中买到了两限房之后,这个两限房是否可以出租?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两限房是否可以出租 ...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范畴,性质是民事的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房屋买卖合同的形...


·沈阳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东北地区在以往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一直以工业基地的称号闻名于中国,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第三产业的兴起,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慢,国家也针对性地提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大力扶持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向来与房地产业发展密不可分,同时也会刺激着贷款的增多,...


·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
      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一、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如果因为健身器材不合格,健身房安全措施不齐全,健身房人的人为因素导致受伤,那他们基本要负全责。如果是偶因为使用器械不正确,不听健身房的人员指导,使用不正的方法锻炼,那自己要负主要责任。具体的还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其次,健身会...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谁?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谁?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