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如果某项权利已过诉讼时效,在诉讼中,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不会保护权利人已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而就债权债务关系来讲,如果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作出处理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把握诉讼时效的。那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二、讨债时发现已过诉讼时效怎么办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诉讼时效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债权人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再向债务人追债,其成功性将很小,除非是债务人自愿还款。因此,实践中,一旦您发生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就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进行补救,尽可能地实现债权,追回债款。至于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现在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个人之间借款的不规范往往导致追债难的问题,那么,追...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


·没收物品价值是否计入罚没款?
      没收物品价值是否计入罚没款?没收物品价值不计入罚没款,罚没金额不包含没收物品折合金额。没收物品和罚没款是两个不同概念,如果“没收物品折合金额”折算成罚没金额的话。罚没款属于行政性处罚,属于没收款。会单独标注说明的。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


·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出现原因有哪些?
      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即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为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


·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如何处理?
      1.《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


·闯黄灯如何罚款
      闯黄灯如何罚款 一、闯黄灯如何罚款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


·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民间借贷,一些借款人在有偿还能力时,便会选择提前还款。不过,一般借贷双方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呢?此外,不管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借贷都会有利率的约定,那么对于提前还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提...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怎么做?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怎么做?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就是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B欠A1万元,C欠B1万元,A债权人,C是次债务人,A就可以向C主张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这里应...


·是否可以以不动产置换被担保存款
      是否可以以不动产置换被担保存款?1、可以,被保全人可以提供与被保全财产相当份额的担保,向做出保全的法院申请解除保全2、《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不动产抵...


·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无效
      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无效银行在与个人或企业进行借款的时候也是会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的,当然,这个借款合同也是出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但需要注意,实践中,也有可能发生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无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银行借款合同无效 贷款人与实际使用人...


·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婚内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一)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