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宝贵的财富,问题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无视他人的生命,随意践踏我国的法律,那么肯定最终的结果也会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制裁。虽然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死刑,但实际操作的时候,更多的情况下是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缓期执行,还是留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的。

一、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死缓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缓相关知识介绍:

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换句话说,法院的判词包含了两个部分:判处死刑;决定在什么时候执行。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刑罚叫做“死缓”。

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从四个要点把握:

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所以,死缓的罪犯再怎么立功、怎么减刑,考验期2年后都必须再关满12年。

犯罪嫌疑人虽然被判处死刑,但是缓期两年再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话,其实是很有可能减为无期徒刑的。这一点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上的人性化,死刑并不是我国法院愿意看到的一种结果,更多的是希望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下重生,认真悔过,重新做人。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进行生产或者是销售劣药,一般来说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会除以50%销售金额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所判的刑罚更加严重,会加大力度的相关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


·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
      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 一、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 扒窃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盗窃类型的犯罪行为,扒窃就是盗窃,按照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扒窃是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


·刑事诉讼法中物证包括哪些?
      作为一名已经步入社会的社会人士,无论我们有没有遇到过与刑事诉讼相关的案件,对于刑事诉讼这一词语都是听过并有一些了解的。在判决刑事诉讼案件时,会涉及到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物证,这些物证是影响判决结果的重要证据,那么在刑事诉讼法中物证包括哪些呢?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比如,行为人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驾驶员,在启动汽车时,没有注意汽车周围的状况,以致将一个在汽车后面玩耍的小孩轧死。此案例中,行为人身为...


·诈骗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
      诈骗不仅对平民百姓的生活造成困扰,还会让人防不胜防更甚者更是使人倾家荡产甚至是寻死,而这几年关于诈骗的新闻越来越多我们不仅要提高自己的危机意识还要对其有所了解,我们整理了关于诈骗罪的犯罪特征的有关介绍,您一起来看看吧。 一、诈骗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 (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上诉不加刑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一些案件审理完结后,被告人会对法院审理结果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我们国家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上诉之后,在第二审的判决中不加重刑罚,但是它有一个适用范围。那么,上诉不加刑的范围包括哪些?我们将为您解答。 上诉不加刑的范围 包括哪些 刑事诉...


·故意伤害罪是那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是那种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


·缓刑人员手机被监听吗
      会。根据《刑法》规定,缓刑人员手机卡被监控后,短信内容电话内容都会查到。如果短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这个手段可以追踪手机的位置,监听通话,拦截短信。《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最长的时间为37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


·被判处拘役会通知单位吗?
      被判处拘役会通知单位吗?被判处拘役会通知单位的,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通知单位。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会通知单位的,单位的事情自己处理或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二、拘役特征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