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一般来说,公司的经营地基本上都是在工商局所登记的,有些公司如果发展得比较好的话,也有可能再异地成立分公司,这就涉及到异地经营。公司法异地经营也有着明确的要求,公司只要是异地经营的话,肯定就是涉及到分公司的登记,如果存在这种情况的话,建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了解一下我国的相关法规。
一、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经营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答复,可以明确以下管理要求:(1)公司其住所只能有一个,以住所之外自有或租借场所设点经营的,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注册。(2)依公司登记管理之规定设立的公司,如在住所以外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在当地申请分公司登记。对于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如一些未作公司制度改制的国有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点经营,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应申请分支机构登记;在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在上述工商局所在城市区域内设点经营的,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在所在城市区域外设点经营的,应申请设立分支机构。(3)以公司名义异地经营,但未设点的,无需办理登记,不以“无照经营”论。由上述规定可见,对于异地经营的异地,是以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和所在城市(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确定的。对于“经营”标准的界定,以“设点经营”作为认定标准;对于公司和非公司的企业法人要求也略有不同。
二、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办理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在我国,公司异地经营必须要到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备案,依法成立分支机构,如果异地经营却没有在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备案的话,这是属于非法经营的。这是我国公司法异地经营的相关规定。公司只要异地经营,在依法办理过登记注册手续后,也要按照国家的规定,遵守公司法的要求,按时向当地的税务局交税纳税。


·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9488元/亩;旱地/园地:44744元/亩;林地:2237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118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建制镇规划区  ...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法明确规定,注册公司是需要提供一个办公场所的地址的。对于刚毕业的创业者来说,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所以需要对外租赁一个办公场所,租赁时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份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供您参考。 公司注册地址出...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为例,龙沙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嫩江堤防以外,区片价为32016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明星村、爱国村(坝外部分),区片价为84042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沙区爱国村(坝里部分)、新光村、三合村、大民...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其实说句实话,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政府决定要对那一块地方进行拆迁改造的话,肯定不会随着普通公民的意愿而随随便便的发生转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本身政府就会为公民发放征地补偿费的,征地补偿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会怎么变化?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会怎么变化? 第一:农村土地的价值问题 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步伐加快,不少乡村发展的都很不错,也已经有不少的企业开始入驻到农村。而且,以后农村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将和国有用地同价同权,这就意味着农村的土地价值上涨,农民现在手中的承包地、宅基地未来将会是一笔不小的...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国家规定下列土地类型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


·上海征地补偿标准竹子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上海征地补偿标准竹子能得到多少赔偿金?我国现行法规定,国家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但是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且必须按照土地的原用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由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的,故而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存在...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要想使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使用者的名字、土地面积、位置等信息。在特定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


·签完土地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完土地合同可以毁约吗?签完土地合同受不可以毁约,单方毁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


·侵占征地补偿款举报去哪里
      本来征地补偿款这就是专款专用的,正常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完了以后,不可能还在某些工作人员手中留有多余的一部分的。可是从国家财政直接划拨出来的有些征地补偿款,在下发的过程当中就会直接被某些领导人员给私自侵占了。所以民众就一定要知道,侵占征地补偿款举报是可以到当地的纪检委的。一、...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