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夫妻双方如果确因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应在离婚时对财产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法院在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时遵循的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原则。为了保障孩子的后续成长,父母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那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判决离婚时会在判决书上写明支付时间;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


(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三、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一般来说,夫妻离婚之后的次月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以开始支付抚养费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周期都可以由夫妻共同商议,但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其中一方拒绝支付,另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以分居方式来离婚的话,那么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而此时要求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至少两年的时间,这就需要用证据证明夫妻分居。那么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3、...


·起诉离婚家人代签可不可以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婚姻生活可能会因为各种实际原因导致离婚。有些人在处理离婚事物的时候,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自己又因为各种原因自己不想出庭,相关的证件和手续想要通过家人来代签。对于这种情况,在我国的法规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家人代签可不可以呢? 一、起诉离婚家人代签可...


·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在结婚时,会去做一个婚内的财产公证。那么这种公证有用么,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对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什么进行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1、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可以自由协商约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通常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那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因而会问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下面我们就...


·当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当夫妻间的感情破裂,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两人之间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若双方协议不下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提出离婚。有人会问,起诉离婚多久通知开庭?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带着您看看法律在离婚诉讼这方面的规定。 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哪些
      离婚诉讼由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启动,此时作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就会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而要是无法有效的进行举证的话,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而举证也是需要注意其中一些问题的,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举证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举证时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