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父母在分手或者离婚之后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的,这其实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孩子总有长大成人的一天,而父母也是有老去的时候,总不能要求父母一直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实践中一般为按月支付,如果离婚双方确定按季或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亦可。法院的判决一般均是按月支付。
二、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从法律规定而言,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应当支付到孩子成年,即18周岁;特殊情况为:1、孩子年满16周岁后,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独立生活的,视为成年,可以不支付;2、孩子有疾病、残疾的,虽年满18周岁,但无生活能力的,将一直予以支付;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责任,是基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从性质上讲,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原确定的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适当变更的。因而婚姻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因为,原来确定的抚养数额,一般都是根据离婚时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经济状况而定的,如果给付者的经济状况有了显著的改善,而子女抚养费又确有增加的必要,可根据法律规定,由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以保证子女的生活、教育之所需。综上可知,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年限一般是18年,即到孩子18周岁成年为止。但万事总有例外的情况,此时虽然孩子已经成年了,不过要是还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而同时父母也有继续抚养能力的时候,则也是可以继续抚养孩子支付其抚养费的。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


·一、离婚财产分割完复婚后再离婚的财产如何让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完复婚后再离婚的财产如何让分割?双方原有的共有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分割后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复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候不用分割;复婚后经营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


·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的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减少吗,分配原则是什么
      结婚后感情生活不和谐或者说性格不合出现什么重大感情事故的话,大多数人会选择为了追求自身的幸福而离婚,但是离婚带来的财产纠纷问题是很让人头疼的,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分配,不知道存在家庭暴力或者是严重过错的话对方能不能不进行财产分配,那具体来说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减少吗?...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什么时候?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孩子成年之后,也就是意味着年满18周岁。变更监护权的条件如下。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
      恶意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有哪些行为? 直接隐瞒 夫妻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 往往会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另一方自己的财产状况,导致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私自转移 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要共同的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办法是什么?
      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办法是什么?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继子女,是指再婚双方中,一方与原配所生育的子女。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继子女对于及父母的抚养,以及继父母去世时,继子女是否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方面问题,都需要在对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抚养关系的认定的基础上作出相...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自主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


·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关于离婚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对子女、财产、债务等双方达成一致,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不必到法院诉讼。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或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等存在争议的,如协商不成,仍需到法院起诉离婚。但诉讼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您知道诉讼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吗?详细...


·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条件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当时,需要实际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但在之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也是有可能实际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这里就包括了增加抚养费和减少抚养费两种情况。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变更都是需要满足规定条件才行,那么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